佛山
地处珠三角腹地
作为广东省第三大城市
吸引不少年轻人来此安居乐业
2022年4月,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青团中央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在全国启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6月初,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公布,佛山成功入围,成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为各类青年赋能
为奋斗青年搭台
为新兴青年筑梦
佛山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建设青年发展型示范社区和示范空间工作已被列入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为推动市委印发的《佛山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纵深实施,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佛山市青年发展型示范社区和示范空间申报工作。
01申报范围
(一)青年发展型示范社区
青年群体聚集,社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行动力强,对青年工作关注重视且有一定的计划方向,在就业创业、技能提升、民生保障、志愿服务、权益维护、文化传承、旅游体育、城市更新等方面具有两到三种联系和服务青年的优势。
(二)青年发展型示范空间
吸引青年群体,受青年喜爱认可,在开展联系和服务青年工作、整合各类资源等方面成效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空间,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艺术场馆、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育运动公园、商业综合体、文化创意园区等主要服务于青年同时体现一定公益性的场所,室内室外均可。
02申报条件
基础条件
(一)青年发展型示范社区
1.活动空间:社区内至少有1处向青年免费开放的活动空间,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具备青年之家、青年会客厅、青创空间、青年夜校、共享书吧、青年小店等2个以上青年阵地的社区优先。
2.社区配套:人居环境优美整洁,青春元素凸显,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健身场地、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基础设施状况良好,青年满意度较高。
3.青年服务:围绕青年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实际需求和各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公益服务、社会实践、权益维护、文化休闲、生活服务等基本服务项目不少于2个,有项目清单,有服务记录。对社区青年相关工作有发展计划或方案策划。
(二)青年发展型示范空间
1.场所外观:位于青年集中、交通便利、具有一定辐射面的地区,其中室内面积一般不低于150平方米,能够长期有效地使用和管理。室内外装修体现青春、活力、时尚等符合青年审美风格,主题鲜明、具备特色、对青年有吸引力。
2.工作机制:运行机制完备,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机制、信息收集机制,能有效吸纳区域内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类青年社会组织、青年社群等参与空间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3.服务队伍: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3名以上兼职工作人员。
03运营条件
(一)青年发展型示范社区
1.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青年发展型社区事项,不少于1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青年活动或服务项目;社区各部门建立紧密工作联系,有效动员工作力量、内容、资源向青年倾斜。
2.宣传推广:已开展的青年活动或服务项目,及时向办公室进行简讯报送;每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青年发展型社区建设情况、提供青年发展型社区稿件不少于2次。
3.统一视觉:在青年聚集、人流量大的显著位置长期设置青年发展型城市主题logo或者青年发展相关海报,社区氛围和美观建设向青春向上和青年喜闻乐见的风格靠拢。
(二)青年发展型示范空间
1.青年活动:结合实际,针对不同青年特点和实际需求,围绕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公益服务、社会实践、权益维护、文化休闲、生活服务等基本项目类别,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青年活动。
2.服务对象:稳定联系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每年服务青年不少于500名。发挥空间枢纽功能,每年与2个以上青年社会组织建立紧密联系和合作关系。
3.宣传推广:已开展的青年活动或服务项目,及时向办公室进行简讯报送;每年在公众号、抖音、小红书等自媒体宣传青年发展型示范空间建设情况或青年活动资讯次数不少于4次。
4.统一视觉:室内场所,有青年发展型城市主题logo和其他青春活力元素的布置;室外场所,在醒目位置安放不小于2平方米青年发展型城市主题logo和宣传标语,且有夜景亮化效果,空间氛围和美观建设向青春向上的基调和青年喜闻乐见的风格靠拢。
04推进计划
1.材料申报
2024年3月至4月,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报送至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材料初步审核,确认社区和空间基本信息和大致规模等情况。
2.考察评估
2024年4月至5月,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安排专项工作组赴各申报单位开展考察工作,对照申报条件、运营要求等进行实地考察,对考察评估通过的单位授牌确立第二批佛山市青年发展型示范社区和示范空间。
3.持续跟踪
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示范社区和空间的建设运营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开展资源对接和宣传推广倾斜,如有重点可行项目可视情况予以资金扶持。在跟踪关注和后续评价中,对于青年工作不作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社区和空间,经相关程序后予以摘牌并通报。
05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青年发展型示范社区和空间是佛山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各团区委要重视此次示范点认定工作,借此机会进一步扩大青年阵地,主动作为,加强对示范点的运营、宣传和扶持。
(二)注重与重点工作相结合
用联系与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在推荐青年发展型示范社区和空间的过程中,注重与“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岭南文脉、城市更新等工作相结合,挖掘青年工作潜力,发挥青年力量,突出示范点的特色和亮点。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各单位需按标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其中各区至少推荐2个社区和3个空间,青年之家属原有阵地不做推荐。请各单位各区于3月29日前将申报表(申报材料获取请看下方)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版报送至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粤政易或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关注青春佛山微信公众号
在公众号页面回复关键词:
青年发展型示范社区和空间
获取申报材料下载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