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吴川: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整治“生鲜灯”乱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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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对于我们来说其实并不陌生,它通过调整光照颜色美化食品的色泽和新鲜度,让食品瞬间变得光鲜亮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食品新鲜度的辨识,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的食品,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023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2024年3月初,吴川市检察院开展“生鲜灯”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多个农贸市场开展实地调查,发现这些市场大都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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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在“生鲜灯”下(红线左、视频前)和无灯照射下(红线右、视频后)呈现鲜明对比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有效形成整治合力,推动“生鲜灯”问题溯源治理,2024年3月13日,吴川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区的清源市场、城东市场、长寿市场开展走访调查,通过目测光源色差对比、使用显色指数测试仪对灯光进行检测、询问现场人员等方式开展调查。

经调查发现,这三个农贸市场不同程度存在以下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1、直接使用红色等明显改变食品真实色泽的照明设施

2、使用改变光源颜色的灯罩

3、在正常灯具上加套黄色等颜色塑料袋

4、部分灯光的显色指数低于80

其中,显色指数用于评价灯光对物体真实颜色的还原能力,灯光的显色指数越高,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越真实。根据国家标准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农贸市场照明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

根据调查情况,吴川市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与相关行政机关磋商,旨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推动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有效解决,切实堵塞“生鲜灯”监管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小小“生鲜灯”,关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大事”。吴川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跟进监督,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有效整治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切实筑牢食品安全坚实防线。

来源:吴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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