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型商品房补差价可交易,对楼市有啥影响?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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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补缴价款规则,以及继承等内容。

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由于享受了地价的减免、政府限价等优惠,上市交易满足禁售期之后,必需要补缴差价,这在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其他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上市都有同样的规则,区别仅在于需要购房者补缴多大比例的增值部分,这也往往是具有争议性的地方。

李宇嘉指出,当购买欲望不强烈,特别是市场相对比较低迷的时候,往往制定相对优厚的上市补缴价差的条款。当然城市与城市之间也有差距。深圳制定的补缴基准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算下来补缴价款是(原购买价格*21.5%-税费)。这样算下来对购房者的红利支持还是很大的。

李宇嘉表示,深圳政府2011年就提出了安居型商品房,当时的房价水平比较低,商品房售价仅在2万元左右,安居型商品房打6-7折,价格优势很明显。当时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人群,也补缴了价差,也能获得相当可观的差价红利。从改善住房而获得资产收益的角度来看,很多人会选择补缴差价而获得上市的资格。

李宇嘉直言,深圳安居性商品房的总规模只有6万套,近几年加大建设的力度比较大。因此短期内具有上市资格且上市的规模并不会很大,也不排除有一部分人群自己居住而不选择上市,或在有能力支付价差的条件下再去上市。因此,不管是总的具有上市资格的规模,还是实际上市量,对商品房市场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

李宇嘉强调,安居房上市和人才房上市是有很大不同的。安居房建设年代比较长,积累的差价红利比较大,人才房这几年大规模建设,但价格上涨并不明显。如果未来按照这样的原则进行补差价,这获得的红利相对有限。因此这一规则下购房者用人才房套利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购买人才房的人群,主要是买不起商品房的自住人群,他们对于未来上市套利的预期也并不是很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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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摄影】冯少文


编辑 左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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