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殴打女方被要求退婚,男子要求退还14.8万元彩礼,法院是否支持?

茂南区委依法治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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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家暴退婚

男子要求退还14.8万彩礼案

在“广州普法”

视频号、抖音号发布后

引起网友热议

第四十四期|家暴退婚

男子要求退还14.8万元彩礼案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男女双方举办了婚礼

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且二人共同育有一女

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

女方表示

婚礼过后

男方就对自己家暴

自己必须和他解除婚约

但拒绝退还彩礼

男方却认为

自己与女方早就共同取消了婚约

对方父亲和自己父亲

也已在微信上约定好

退婚后对方会

退还14.8万元的彩礼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现因家庭矛盾,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改口费等共计14.8万元,对被告显失公平。庭审中被告陈述14.8万元费用已用于日常生活支出,被告缺乏返还该款项的事实基础,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本案相关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来源:广州普法公众号(封面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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