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况:
小刘是一名爱好旅游的年轻人,他计划在放假期间去广西旅游,购买了旅游保险。然而,在旅途中,他不幸被车辆撞伤,导致双脚骨折,需要紧急治疗。想起了之前购买的保险,于是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以为医疗费全由保险公司给付,最终被告知无法实现全额报销。经与保险公司沟通,才知道是自己前期投保时未仔细阅读旅游保险中关于“交通意外险”的免赔额条款,条款中阐述实际上医疗费规定了在社保标准后按免赔额和赔付比例赔付。
案情分析: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这直接关系是否由保险赔付。如根据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规定,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按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医疗费按社保标准赔付后再扣减免赔额再按赔付比例约定,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同时还需了解保险责任、保障期限、理赔流程等信息,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消保提示:
这个案例反映在投保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除外责任,若未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保险购买者在保险理赔时容易遇到诸如免赔额、赔偿限制、时间限制等问题。而旅游保险一般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旅行延误险、旅行取消险等多项保险,对于责任保障范围、免赔额赔付比例以及责任免赔事项均有注明,需要仔细阅读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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