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建议中央财政补贴覆盖渔业保险

南方农村报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提出多项议案。他建议,中央财政将全国渔业保险纳入保费直接补贴范围,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水面光伏项目选址不进行“一刀切”。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水产养殖保险仅占农业保险市场4%

据介绍,与其他农业产业相比,渔业资金投入大、养殖品类繁多、生产方式复杂多样,易受自然灾害、疾病疫病和人为因素的影响,遇险后损失大,灾后复产难,且整体规模化程度偏低,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损失的特点,地方政府和从业人员对渔业保险有强烈需求。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鼓励并推动渔业保险发展。目前,我国已形成捕捞渔业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两个大类,推出的保险品种超过200个。

刘汉元指出,虽然市场对渔业保险有强烈需求,国家也积极支持鼓励,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出险原因界定难、损失评估难、赔付率高等原因,渔业保险一直未能得到较好发展。根据中国渔业协会和渔业互保协会披露,2022年,养殖产量5630万吨,产值规模1.3万亿元,水产养殖保险业务规模仅约40亿元。我国渔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约10%,而2022年,水产养殖保险占农业保险市场规模比例仅为4%。

将全渔业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直接补贴范围

刘汉元提出,建议在水产养殖大省选取先进养殖模式作为水产养殖保险发展试点,中央财政进行直接补贴或以奖代补,通过试点不断探索和完善水产养殖保险发展模式。水产养殖保险发展的主要难点是信息不对称、出险原因界定难和出险后损失评估难,而针对养殖标准化程度高、验标定损技术相对成熟的先进养殖模式,实施难度相对较小。通过持续有效试点,不断摸索积累相关经验,进而推进水产养殖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他建议中央财政将全国渔业保险纳入保费直接补贴范围,对渔业再保险进行补贴或提供兜底式再保险服务。通过中央财政补贴结合地方财政补贴,可以大幅降低渔业保险购买成本和承保机构亏损概率,从而促进渔业保险发展。实施上,可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此外,建议中央财政针对渔业再保险进行补贴,鼓励渔业再保险业务发展,或由中央提供兜底式再保险服务,超出一定赔付率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提供赔付。

对水面光伏项目选址不宜“一刀切”管理

刘汉元还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推动“双碳”目标落地的关键期,如采取“一刀切”管理政策,对已建或在建水面光伏项目进行大规模拆除,将造成多方面不良影响,不仅会造成地方政府公信力受损,对行业发展不利,而且拆除已投产运行的光伏电站,会造成许多企业重大资产损失,且渔光互补项目的水产养殖大多已由群众圈圩散养变成了集中入股养殖,如大规模拆除项目,势必影响群众收入,增加当地百姓失业风险,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刘汉元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水面光伏项目选址不进行“一刀切”,协同排布河道、湖泊、水库的水面光伏可利用范围,增加可兼容渔业功能的坑塘水面、采煤沉陷区水面进入选址区域。在不影响渔业养殖前提下,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和其他渔业水域不设定渔光互补项目选址限制区域。对政策发布前的已建、在建项目,如不存在对防洪、供水、生态安全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建议稳妥处置,以改代拆。

他建议,主管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各地统一执行标准,科学、规范、标准化审核水面光伏项目。科学论证河道、湖泊、水库建设光伏电站的可行性,积极履行相关项目审批工作,为因地制宜建设渔光互补等具有综合经济社会效益的光伏复合项目提供便利。

他建议由农业农村部牵头指导,水产养殖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共同参与,“产学研”结合,共同研究制定渔光互补项目国家标准。结合不同省份的地理光照条件,综合养殖品种、特点、方式等要素进行科学论证,规范渔光互补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国渔业转型升级。

【策划统筹】彭进 吴昊晖

【作者】马俊炜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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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曾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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