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实施,清远市民和快递员却说……

清远发布
+订阅

3月1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在快递业务覆盖面越来越大的同时,投递到快递柜产生的额外收费问题、快递默认被投放到驿站、大件快递在驿站取货极其不便等问题也频频出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出台并实施引发了多方关注,有的用户认为送件上门更安全和更人性化,但也有人称快递上门没必要,还会增加快递小哥的负担,甚至间接增加投递费用。

00:58

多数用户仍习惯到驿站、快递柜取件

3月4日,记者走访清远多个小区快递柜寄存点以及菜鸟驿站看到,在快递新规实施几天后,很多市民还是习惯于前往驿站和快递柜取件。

“刚刚收到取件信息,但没有收到投递的电话,快递员还是默认帮我放在驿站了。”当天中午,清城区东城街道某小区住户潘先生刚刚从驿站取件出来,“不过我也习惯来这里取件了,主要是平时要上班,快递员送上门也没人收件。”

也有市民表示,自己的收件信息本就没有填写门牌号,只写了某某小区门口快递柜。“也是担心写得太详细,容易泄露个人信息。”家住洲心街道的市民毛先生说。

但是,对于快递不上门,也有一部分市民表示难以接受。“每次去驿站取件,都要专门跑到小区另外一个门,有时收个大件的快件,还要专门喊多一个人一起去,非常不方便。”市民赖女士说。在她看来,网购下单时,商家明明承诺是包邮到家,而不是包邮到驿站自己去取,快递服务似乎只享受了一半。

市民林先生同样有这样看法,“快递送到快递柜后,有时没有及时看到快递的收件信息,或者忘了去取件,就要额外支付超时费用,这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我们的服务费用。”林先生期待快递新规实施后,能带来一定的改变,“起码快递员可以提前征求收件人的意见,将快递放在方便拿取的地方。”

2024年3月1日,清城区某小区前,快递员准备派件。

快递员:一个个打电话不现实,无法完成派件量

快递员作为奔走在物流业务一线的工作人员,直接接触人和货,新规出台实施对他们的工作有切实的影响。快递新规实行后,多位快递员向记者表示,很难完全做到。

快递小哥阿平(化名)已经从业两年多,目前每天的派件量在四五百件左右。阿平称,一个普通快递件的配送费是8毛-1元钱左右,之前都是自己掏几毛钱出来,直接批量把它们放进驿站或者快递柜,才能完成每天的派件量。如果现在一个个打电话给客户的话,阿平觉得很难做到。

按平均联系一个用户的时长为1分钟,如果有400件快递,那就得400分钟,相当于8个小时。“我们每天配送快递的工作时长大概是8个小时,光是用来打电话都不够了,这根本不现实。”阿平说。

他向记者特别提到,快递不得擅自投驿站、快递柜确实有诸多好处,但如果真要落实,他认为最关键的一点是增加每单的快递费,“企业有利润才能多招人,从而提升服务。”

新规的出台在不同的快递公司,引起的反响也不一样。

对于顺丰和京东这些本来就指定送货上门的快递企业来说,快递员表示“没什么影响”。快递小哥阿健(化名)是顺丰速运的一名派件员,负责配送新城顺盈时代广场附近的快件。他介绍,年后是快递行业的淡季,他一天的派件量在40件左右,每件的配送费2-3元不等。“我们本来就要求每个件都要打电话通知,现在件不多,白天都能派完,但旺季的时候一天七八十件,基本都要加班加点了。”阿健说。

行业协会:呼吁对快递小哥多点理解与包容,谨慎选择投诉申诉

如何看待快递新规落地?清远市快递行业协会秘书长邹雪莹表示,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快递行业从粗放散养期正式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将促使快递企业谋求改革和创新。但新规的实施对快递员的工作时间和收入会造成更直观的影响,他们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把服务质量提升到标准化以上。

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23年快递业务量(不包含邮政集团包裹业务)累计完成1320.7亿件。快递投递数量的增多和对快件投递速度的需求,也凸显了快递员人手不足的问题。“目前行业处于业务淡季,清远的业务量及人员的配比相对充足,但‘快递上门’这一规定可能会直接影响他们的工作时长。”邹雪莹说。

邹雪莹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对快递小哥多点理解与包容,给行业予其一定的期限调整作业模式,尽量强化沟通联系,谨慎选择投诉申诉。她建议,如果用户希望快递上门或当面签收快递的,可详细填写投递地址,并保持白天电话畅通和良好沟通。如果用户习惯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收取快递的,可将收件地址改为所在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的地址,助力快递小哥提升投递效率。

对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施后的管理,清远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过渡期,以便企业、从业人员和清远市民能够适应新的变化。后续该局也将深入辖区企业,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贯培训,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申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反馈的相关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采写:曹成飞 林家茵

摄影:江元威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