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在轮子上的一线城市,百万电动自行车治理破题

南方+ 记者

3月2日,广东消防发布通告,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根据深圳消防统计,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500万辆。2020年至2023年,深圳分别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61起、502起、544起、841起,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这座全国人口密度最大的一线城市,电动自行车停放用地紧张、安全风险潜藏、管理冲突难止等现实问题,依旧存在。常住深圳的1756万人,该如何与500万辆电动自行车,妥当相处?

2月29日,深圳律协举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思考”主题研讨。律师专家、物业管理、业委业主尝试直视内中矛盾,寻找解决途径。

场地争论

“法律只说了不能停的地方”

深圳律协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张炉焕指出,电动自行车应该怎么停,是不是一定要集中停放,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作明确要求,法律只说了不能停的地方。深圳进一步扩大了禁止停放的范围,将地下车库纳入其中,而国家法规并未做此规定。

张炉焕认为,虽然法条明令列举了禁止电动自行车进行停放、充电的场所,但摆在现实面前的是,现存的大量既有建筑,实际运作并不符合规范。

“部分物业公司为了讨好业主,答应了业主停到架空层的要求。”深圳律协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雪娟指出,若该架空层存在法律规定禁止停放的情形,哪怕物业公司得到了业委会或业务的同意,出现事故后也要承担责任。“因为这是违法了,相关的约定存在无效。”

“现实中还理应结合现有的条件,尽量满足相关安全场所的设定要求。”张炉焕说道。

责任纠纷

“物业公司其实相当于保险公司”

张雪娟认为,深圳的法律法规,对业主保护得比较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称《消防法》)明确,业主是消防的责任人,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是对专有部分承担责任,公共部分的责任,可以推定属于物业公司。

在深圳,部分小区并未聘请物业公司,而是由小区自治组织进行管理。

“不委托物业公司可以省钱,但是一发生事件,可能就要所有业主担责。”张雪娟提醒,在物业公司缺位的情况下,小区若由业委会进行自治,消防责任将由全体业主承担的。

福田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夏舟坦言,每次发生火灾,物业公司处于悲哀与尴尬的位置。“网上肯定一片骂声骂物业,不管这个事情物业公司是否拥有责任。”夏舟表示,很多相关案例当中,物业公司最终承担了最大的判定责任。“绝大部分的物业公司,其实相当于一个保险公司。”

天平另一端的业主,同样要树立起责任意识。

张炉焕解释,例如业主家里着火,通常是业主的问题,第一责任人并非物业公司。然而现在社会上,很多人忽略了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很多业主觉得,自己的电动车为什么不能进楼栋?这就是自己忽视了消防安全的直接隐患。”

资金困局

“这根本也与现实不符”

现实中,大量拥有物业的小区,并非可以高枕无忧。

当消防设施损坏,需启用专用资金进行维修时,要经过复杂的过程。

夏舟表示,设备更新往往涉及高额费用,要召开业主大会并得到2/3以上的同意。一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周期为三到五个月,通过后再做招投标采购,需花费不少时间。

张雪娟提醒,深圳目前设置了对应的应急资金,可由政府直接划拨垫付,划拨后业委会还可审核物业提出申请的合法合理性,避免发生消防责任空白的情况。

夏舟建议涉及生命安全的事宜,维修资金不应拖延,而要快速进行决定。

“物业公司提出来的建议,业主只能质疑建议合不合理,是花100万还是120万,而不应该质疑该不该做这个事情。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了,我相信市场上的悲剧会大大减少。”夏舟说道。

在她视野中,低额的物业费与人员配备存在不小的矛盾。理想状态下,一个中控室要配备六个工作人员,对应六张有关的资格证书。然而深圳现存证书的数量,显然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不理想状态下,业委会批准的工资,物业只能聘请一个低工资的保安员去守中控室。“低门槛招进来的工作岗位,要求保安员拥有全面的应急处理能力,去处理不一样的小火情、大火情,这根本也与现实不符。”

管理难题

“法不责众,物业奈何”

深圳市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弘坦言,物业想积极落实架空层禁停电动自行车,其中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有场地;第二是政府同意,是否属于违建、影响市容;第三是业主大会要通过。“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缺一任何一个条件,物业也无法实施。”

针对场地的问题,张弘建议修订建筑设计规范,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的配建比例,参考机动车一般纳入新建项目考量当中,解决后期管理的难题,否则物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同时,张弘认为目前对违法入户充电、改装电动车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因为执法难度,几乎没有开过(罚)单,就是上门提醒一下,没有任何威慑力,几乎所有小区车主都违停在架空层。”

“法不责众,物业奈何?”张弘感慨道。

张雪娟指出,目前广东省并未制定专门的住宅消防安全管理规则,物业公司有时会面临无法劝阻业主的困境。她建议应参考别的省份建立规定,对物业与业主进行分工管理。业主也拥有协助配合的义务后,物业才好催促业主进行配合。

彩生活服务集团法务合规部总经理翁洪琴指出,物业没有执法权力,只能进行劝导。小区业主管理规约等约定,必须非常完整——业主应该怎么做,做不到有何罚则,这样才能便于施行。

前置探讨

“追责是没办法的办法”

“我们不应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张弘建议从源头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参考机动车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年检、报废强制规定,并对生产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企业、二手市场等都予以规范管理,“不应该让用户和物业来承担使用和管理的责任。”

“为什么不在源头解决好,而在后端耗费大量精力,去做管理和提示呢?”夏舟认为,电池管理远远容易于后面系列的事情,如果每个小区只放换电柜的话,事情将变得更加简单。 “当然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物业公司收取的低额费用,是否还可以去承担重大的责任?政府能否统一安全管理?”夏舟认为,涉及生命安全的问题,应该由政府来做最大的委托方。

“预防很重要,追责是没办法的办法。”深圳市罗湖区广岭家园业主委员会执行秘书、党支部书记刘桃桃提出,应该从立法和开始的建筑设计、规划方面,对相关的火灾隐患进行考量,而不是最后来考虑谁赔多少,尽量减少赔付比例、担责比例。

“同样是投钱投精力,相关的工作要做在前面最重要。”她建议,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可考虑通过政府的层面,联合消防部门,统一进行把关选址与安装充电设施。各类物业安排情况不同,避免杂乱也是预防火警发生的措施。

基层样本

小区如何向电动自行车“开刀”

研讨中,深圳市宝安区西城丰和业主委员会主任杨怡分享了他们的成功经验。

位于宝安的西城丰和,由5栋33层的塔楼组成,共计772户。2016年,小区业主与开发商产生矛盾,成立业委会。

在杨怡记忆中,当时小区整个消防系统处于瘫痪状态——报警中心不报警,线被老鼠咬断,楼道的消防栓没有水,大部分消防门已经无法合不拢,逃生指示灯也被拆除。

“当时楼道里到处都是电动车和排插,我们回去都要侧着身子挤过去,我们就非常觉得可怕。”杨怡回忆道。

成立业委会后,业委会就对消防情况进行了整治。

“首先,我们和物业联合展开了自查工作。”杨怡表示,物业负责人不配合业委会的,业委会直接向物业公司的高层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建议。

项目负责人换完之后,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与物业一起对小区相关硬件设备进行维修升级,“管理不到位的就制定消防细则,在合同里细化签下去,明确责任。”

把硬件和管理水平提升之后,西城丰和开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开刀”。

业委会在网上搜集了大量电动车着火引起惨案的视频,在每栋大堂的公共广告机器系统,24小时不间断播放,向业主不断宣传。

随后,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制定了业主规约——禁止电动车进入楼道。

“当时很多人反对,后来我们就在小区的后停车场,建了两个车棚修建充电桩。”

值得一提的是,西城丰和的这一项规约,走在了特区立法前。2023年11月1日,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正式实施,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

与此同时,新的问题也在诞生——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主,也进来小区充电。

于是,西城丰和小区对门禁进行了加强,把投币式的充电桩,改成了刷卡式。并要求物业公司进行严管,发现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即对物业公司进行“罚款”。

高压管控之下,小区电动自行车进入楼栋充电、停放的情况,得到了解决。“2016年下半年,小区就没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再次进入楼栋里。”杨怡表示。

2022年,考虑到大量电动自行车和汽车停放一起的隐患,小区业委会开始推动把电动自行车停放的位置,移到小区之外。

通过小区微信调查系统进行调查,业委会发现大部分业主都支持把电动车挪出小区。

在征集签名的同时,小区同步和辖区街道办进行申请——把西乡大道辅道人行道周边的位置,开辟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并加装充电桩和灭火器材,最终解决了治理的难题。

南方+记者 曾子航

编辑 孙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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