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 年)》(以下简称《方案》),围绕优化县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乡镇学校联城带村功能、补齐乡村教育发展短板、构建县域良好教育生态、提升教育服务支撑能力5大方面提出了20项工作措施。提出,清远将力争到2025年全市20名学生以下的教学点全部完成撤并,全市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不少于7.5万个,巩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成果,全面消除中小学56人以上大班额。
《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均等化水平提高,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到2027 年,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乡村学校“美而优”,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根据《方案》,清远将优化城乡学校布局结构。由各县(市、区)为主体单位, 制定、完善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妥善处理好就近入学与适度集中、办学规模和教育质量的关系。在保障基本条件前提下,推进以乡镇为中心适度集中办学,加强乡镇公办寄宿制学校建设,并适当扩大招生地段辐射范围。充分发挥和完善校车保障机制,按程序因地制宜做好生源极少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市20名学生以下的教学点全部完成撤并。支持生源不足或不具备独立开办公办幼儿园条件的地区,通过设立公办幼儿园分园、设置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或城市微小型幼儿园等形式规范办园,支持镇村集体资源参与的民办园调整机构办成公办园。
《方案》指出,清远将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对照国家及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补齐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全面消除 C、D 级危房校舍,对 2023年排查发现鉴定为 C 级或者Ⅲ级及以上的17栋校舍,要制定整改方案,完成隐患整治。推进中小学校“厕所革命”,建设好乡村学校必要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辅导场室(所)并配齐设施设备。
清远将加强城镇公办中小学校学位建设,攻坚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学位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不少于7.5万个,巩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成果,全面消除中小学56人以上大班额。鼓励支持乡镇中小学加强午餐供应。提高校车普及程度,完善乡村校园专线,将乡村校园专线经费保障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4年起,全市公办高中原则上实施属地招生
清远将规范高中招生管理,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2024年起,全市公办高中原则上实施属地招生。
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用好公费定向培养政策,加强名师、名校长引进工作,市中心区域学校原则上不能到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逐步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结构性缺员问题,培养壮大县中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队伍;改善县中办学条件,全面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任务。
同时,提高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教育宽带网络提速扩容和教学多媒体设备升级换代。系统建设普通高中课程资源,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开展优质多样特色发展普通高中创建培育遴选工作,创新教育评价机制,释放和激发县中办学生机活力。实施县中托管帮扶,推进清远市第一中学等9所优质普通高中托管帮扶9所县中,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依托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推动县中与高校结成帮扶关系。推进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区、示范校建设,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变革、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到2027年,市内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县中生源和教师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校长和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得到较大提升,办学质量显著增强,与城区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差距大幅缩小。
制定向乡村教师倾斜的待遇和职称评审政策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编制未来五年教育集团发展规划,支持各县(市、区)以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为主体组建县域内的跨学段、同学段教育集团,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探索优秀人才“早挖掘、早规划、早培养” 机制;大力支持市级教育集团发展,并鼓励市属学校与县(市、 区)学校之间、各县(市、区)之间开展办学合作,促进跨县域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探索理顺集团内部关系,统一党组织和法人,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增强集团内部凝聚力、执行力和活力。
同时,着力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以下称“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程,增加资源投入,补齐短板。
针对部分乡镇“三所学校”基础设施薄弱的情况,加大财政投入,逐步补齐乡镇“三所学校”场地不足、设施老旧、设备老化的短板,缩小城乡学校硬件设施差距。配齐配强“三所学校”校(园)长、学科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学历水平和专业素质,制定向乡村教师倾斜的待遇和职称评审政策,留住青年骨干人才。探索给予“三所学校”一定的办学自主权,支持鼓励“三所学校”探索开展课程 教学、教育评价等改革。依托县域城乡教育共同体,实施“师资 同盘、教学同步、研训协同、考核一体”办学模式改革,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农村学校教学质量提升。
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方案》指出,要健全乡镇学校管理模式。加强乡镇学校管理,优化乡镇学校管理模式,将有条件的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同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园多点、一校多区”,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同乡镇内若干所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为成员的学区,推进实施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实现学区一体化办学、综合性考评、协同式发展。
同时,探索推进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大学区化、城镇村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到2025年,连南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试点创建至少5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其他县(市、区)至少创建2个试点城乡教育共同体。健全完善内部教师调配,精准掌握区域内各学科教师缺口数和富余数;实施教师系统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县区一级教育部门统一调配。
此外,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完善上岗退费和公费定向培养毕业生的培养制度。鼓励身体素质好的退休教师参与银龄计划,有效帮助和缓解乡村学校教师不足问题。开展“三名”工作室送教下乡活动,组织入室学员帮扶乡村教师(网络学员),引导乡村教师参访“三名”工作室,接受先进教学理念培训。健全完善全口径融入式帮扶考核机制,明确考核要求。加强与帮扶地沟通,主动提出帮扶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要求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动态调整机制以及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落实在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教师的规定,全面巩固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要求。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补助资金按时按标准发放到位。
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教育服务体系
《方案》指出,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加强校园开放日管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推进随迁子女和取得永久居留证外籍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对于特殊群体,《方案》指出,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档案登记和台账管理,关注心理健康。建设完善乡村学校心理辅导室,中小学心理辅导室配备齐全基本的个别辅导室、团体活动室和办公接待区等基本功能区域,设置心理沙盘室、心理测评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等心理健康教育拓展区域,并按标准匹配专兼职心理教师。建立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按时完成学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经核实的“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应助尽助,确保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监测机制,建立未返校学生定期报告制度、3天无理由未返校学生家访制度,对无理由长期未返校学生按照“一人一案”及时跟进劝返复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位不足的县(市、区)要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分校或特教班,并配齐特殊教育教师,保障有需要的特殊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引导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建立融合教育共同体,研究本地化的融合教育课程,提升融合教育质量。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发展,鼓励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教育部,支持职业高中招收特殊教育学生,并完善相关经费保障机制。
来源:清远市教育局网站
编辑:郭晓琼
校对:王喜闯
编审:周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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