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特辑 | 东莞生娃还有补贴?“热辣”的生育津贴问题,答案在这里~

松山湖市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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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一:生育津贴

01

生育津贴假期天数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六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3.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02

待遇标准

职工参保人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注:(1)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

(2)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失业人员津贴

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

温馨提示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参保人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

注:(1)2021年10月1日前,因宫外孕导致需要终止妊娠的情况,需要由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生育险范畴,医生判断属于医疗项目范畴的,不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2)2021年10月1日起,终止妊娠(含宫外孕)属于生育险范畴,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03

申请条件

2022年12月4日前需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2022年12月4日(含)后不再判断计生条件(以生育日期判断)。

生育或计划生育日期上月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生育或计划生育日期当月生育保险有参保缴费。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需按规定连续参保缴费。

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发生工作调动的,需按规定连续缴费。

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即休完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结束后申请),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符合过渡期内的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由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于2023年1月1日(含)后生育的不再享受生育津贴)。

在分娩后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三年内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2021年10月1日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享受生育津贴。

2022年1月1日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享受生育津贴。

2022年12月4日起,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

04

申请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盖公章,纸质,1份;(打印来源:“东莞医保”微信公众号--右下角“便民服务”--办事指南--业务表格)

2.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复印件,纸质,1份;

3.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纸质,1份;

4.单位说明原件(单位账户名称与单位参保组织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纸质,1份。

温馨提示

(1)为保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每月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资料参保人需留存的,应在申领前自行复印;复印件的需单位盖章(单位代办的)或申请人签名(个人申办)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05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本人登录以下渠道办理)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手机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身份验证后进入粤医保首页-查看更多-费用报销-选择相应事项办理。

(2)广东政务服务网:电脑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相应事项名称-点击“在线办理”。

(3)广东医保服务平台:电脑登录广东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登录-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选择相应事项办理。

2.审查

(1)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和复核,均审核通过的进入拨付环节。参保人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的事项,可在粤医保小程序-我的-查询办理事项进度;在广东医保服务平台申请的事项,可在广东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我要查-查询办事进度。

(2)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标准,或提交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等的,将审核不通过,并提示不通过原因。参保人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的事项,可在粤医保小程序-我的-办理事项进度-已审核,相应事项界面查看;在广东医保服务平台申请的事项,可在广东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我要查-查询办事进度-已审核,相应事项界面查看。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

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参保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填写《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按要求补充材料。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意见。

4.决定

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过,结束流程;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标准的,不予通过,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补充材料。

06

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07

线下办理地点

东莞各镇街医保办事窗口地址汇总

08

松山湖市民中心办理

关注“松山湖市民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取号,点击“松湖办事”-“预约取号”,点击进去“预约取号”页面-“医保业务”,按照指引进行预约即可。

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段到市民中心A22-28号窗口进行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0769-22898763(松山湖社会事务局医保办)

攻略二:生育医疗费用

01

生育保险申领条件

办理条件

按时足额缴费次月起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备注:

1、办理产检定点前的产检费用,待产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2、参保人在市内医院的分娩、计生费用只能进行现场结算;

3、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费用:

(1)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02

生育保险提交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发票原件;

3、有效的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

4、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复印件,在市内非定点或市外医院就医且涉及急诊、抢救的,须提供病案首面、住院病历复印件(仅申请产前检查费用的无需提供);

5、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申领男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还需提供配偶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03

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04

松山湖市民中心办理

关注“松山湖市民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取号,点击“松湖办事”-“预约取号”,点击进去“预约取号”页面-“医保业务”,按照指引进行预约即可。

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段到市民中心A22-28号窗口进行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0769-22898763(松山湖社会事务局医保办)

攻略三:未就业配偶的生育保险待遇

01

产检费用

2024年起,未就业配偶在市内产检的,需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即选定产检医院,市内产检定点需要来待遇窗口办理);在市外产检的,参保职工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02

分娩费用

2024年起,未就业配偶市内分娩费用报销不计起付线;市外分娩费用起付线计算标准同城乡居民医疗住院一致(以费用结束日期为计算时间点)。

03

所需材料

诊断证明复印件,参保人和未就业配偶的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是“半边天”们的专属节日

在即将到来的这个特别日子

献上政务“大礼包"

愿你,永远热辣滚烫

愿你,追逐飞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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