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需!异地就医怎样享受医疗待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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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人员居住地迁移成为了一个普遍的现象,异地就医的需求不断扩大。

异地就医怎样享受医疗待遇报销?

如何申请?

一起来看看吧

异地就医备案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参保地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五)异地急诊人员: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而在市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近年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保政策在不断完善,参保人使用手机在线上即可申请备案,无需专门回参保地办理备案。

申请途径:

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上申请。

“粤医保”小程序: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温馨提示:

1、异地就医备案无需选定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只需备案到地市即可。

2、按规定已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急诊人员,在备案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及门特病种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肇庆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核报。

3、按规定已办理备案的异地转诊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也可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但需注意,此情况下住院报销比例会有所下降,具体为:在肇庆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进行核算报销。

4、若不属上述五类备案人员(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及异地急诊人员),而是自行前往跨省或省内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住院医疗费用也可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但需注意,此情况下住院报销比例会有所下降,具体为:在肇庆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的基础上降低30个百分点进行核算报销。

如您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业务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的,可以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段(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拨打所在地经办电话咨询,有工作人员为您解答及协助处理。

四会市医保中心:0758-3118762

城中街道:0758-3114887

东城街道:0758-3283130

贞山街道:0758-3115932

龙甫镇:0758-3811642

地豆镇:0758-3757972

威整镇:0758-3788961

罗源镇:0758-3106913

迳口镇:0758-3718109

大沙镇:0758-3665870

石狗镇:0758-3438389

黄田镇:0758-3152062

江谷镇:0758-3553180

下茆镇:0758-3515736

四会市融媒体中心 四会发布编辑部

来源丨四会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丨陈丽莹

责编丨卢   静

主编丨张   琳

执行总编丨钟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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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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