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现金奖励!事关你我身边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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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电动自行车停放的问题

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但很多人都不知道

发现电动车停放占用安全出口举报可获现金奖励!

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

举报人可获现金奖励

日前,《惠州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印发。如果市民发现电动车停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行为,可以通过致电12345、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等方式举报,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即可获得现金奖励。

一旦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举报人可获现金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如下: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依法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的,给予100元人民币奖励;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依法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给予200元人民币奖励;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依法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或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同一举报人每月在本市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

在2022年7月1日施行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

公共门厅、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楼梯间

以及不符合

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

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

违规更换或改装电动车电池

会引发诸多风险

近日

北京一地消防发布通报称

一小区户外独立电动车棚内

电动自行车起火

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因电池故障引发

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

多是因电池故障

这些电池故障大多都是

违规改装电池造成的

为了获得更长的续航里程

更高的骑行速度

一些人喜欢对电动自行车

和自行车电池进行改装

或者重新购置电池替换原装电池

而违规改装的电动车电池

极易造成火灾

消防员对电池进行了

拆解和实验

让大家详细了解

电池爆炸的风险和威力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

设置自动喷淋措施

电动车虽小

但引发的火灾威力却很惊人

为此,管理部门针对

电动车停放、充电出台了多条规定

2021年,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则明确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行为,在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在桥东街道东湖花园一区,配备了约1000平方米的大型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并加装了智能充电设备和消防喷淋系统,业主们赞不绝口。“环境好,也很方便,最重要的是安全。”居民刘先生说。“我们还在小区楼房电梯内加装了阻车摄像头,一旦电动车推进到电梯内,电梯就关不了门。”东湖花园一区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阻车摄像头杜绝了电动车上楼充电的现象。

如何安全使用

电动自行车的电池?

专家介绍,首先,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通过CC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原装电池,不要自行改装、更换,如需维修、更换,要到正规售后服务站点;

应使用原装充电器、正规充电柜对电池进行充电,以避免充电电压不匹配导致过充电;

在长时间不使用时,电池既不要处于空电状态,也不要处于满电状态;

对于使用多年的老旧电池,尤其是已经出现鼓包、漏液、发热的电池要及时更换。

电动车安全使用指南

规范使用电动车

消防安全共同守护

来源 |  惠州头条APP、中国广州发布、青春山东、央视财经、青春东莞

本文由惠州青年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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