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村ART”乡村艺术作品创作大赛正式启动

博罗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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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提升农民的艺术创作水平,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打造新时代人民群众精神家园,最终实现“文化”及“人才”的两大振兴,计划每一季度举办一次乡村艺术作品创作大赛,作品包含了美术、书法、摄影及民间手工艺品等。

乡村艺术展(美术篇)

01、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

中共博罗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博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博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博罗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

承办单位

“环罗浮山”乡村振兴示范带泰康运营中心

协办单位

各镇、街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

博罗县文艺志愿者协会

博罗县美术家协会

博罗画院

大赛设立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作品评审工作;设立导师团队,负责指导各镇参赛人员的辅导;设立大赛监督委员会,负责推进大赛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监督、投诉、申诉复评,对协办单位相关工作等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行为给予处理。

02、赛事机制

(一)竞赛采取导师指导制

 本次大赛以镇(街)为单位,由各镇(街)自行组织对投稿作品进行初选,从中选出5名参赛人员参加比赛,再由博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募 17名画家作为导师团,分别挂钩指导各个镇(街道)。

(二)竞赛评审流程

1.主办方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由国内知名艺术家和本土专业艺术家组成),评审团于2024年3月9日在所有参赛作品中选出30幅入围并进行展出,展出作品均可获得参展证书以及奖励土鸡一只和伴手礼一份

2.评审团将注重作品在紧扣农村主题的情况下,所展现出来积极向上的思想及新时代的农村风貌,即真正评估的更多是作品思想和灵魂本身。

(三)奖项

1.本竞赛在奖项等级上,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还设置最佳人气奖1名,最佳组织奖1名,即一共设置8个奖项。

2.竞赛将会增加大众评选环节,最佳人气奖的产生将由大众评审通过线上投票产生,大众评选可在“乡韵福田”公众号及县级多个媒体平台进行线上投票,投票的数量直接决定作品能否获奖(一个微信号只能对单个作品投十票)

3.投票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2日18时;届时将由承办单位通过各线上媒体平台统计作品投票情况。

(四)奖品设置

一等奖:羊一头+罗浮山下·兰门村入住一晚+画材一套;

二等奖:鹅两只+罗浮山下·兰门村入住一晚+画材一套;

三等奖:鸡两只+罗浮山下·兰门村入住一晚+画材一套;

最佳组织奖:罗浮山下·兰门村团建活动(含场地使用及用餐,限20人内);    

最佳人气奖:徐田沙葛两箩筐+画材一套。

(五)媒体宣传

将由央媒及地方媒体联合对赛事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邀请各大新闻资讯平台同步报道和发布大赛相关内容。  

 (六)颁奖仪式

拟于2024年3月下旬在博罗县福田镇徐田古村落五经魁举行颁奖仪式活动,获奖名单会在活动现场揭晓。届时将会邀请相关领导及知名艺术家作为颁奖嘉宾,请入围人员准时出席(颁奖仪式活动具体时间待通知)。

03、作品征集

(一)征稿对象

18周岁以上,惠州市博罗县范围内各乡镇村民美术爱好者皆可投稿,投稿人须村民身份。

(二)投稿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内容要贴近“农村”主题,或反映农村的秀美山川、民俗风情、乡村振兴成果;内容注重思想性,基调积极向上,多角度展现新时代农村风貌以及农民的真、善、美,传递社会正能量。每人提交作品不限,评审后择优展出。本次征稿仅限于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丙烯画作品,参赛作品的提交形式不限(即原稿提交或装裱后提交均可),作品入选后,可由主办方装裱。未入选作品将以邮寄的方式退回或由参赛者自行取回。

(三)投稿时间

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8日17:00止(第一期);入围资格名单于2024年3月10日在“乡韵福田”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投稿方式

1.邮寄地点:博罗县福田镇徐田村福田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一楼。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赖先生 13724355786

曾先生 13927398737

3.备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名+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04、参赛注意事项

1.获奖作品将在博罗县福田镇徐田村五经魁艺术馆进行一个季度的展出,展出期间,若有作品产生交易的,承办方将收取交易金额15%媒介费(用于乡村艺术创作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

▲选购的作品在展出结束后可由承办方邮寄或购买者自行取走作品;

▲购买者可在“乡韵福田”微信公众号留言或联系工作人员。

2.作品不得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包含涉及与性别、宗教相关的歧视性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或肖像权,因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

3.作品必须为原创,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参赛者投稿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凡涉及抄袭、剽窃、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等行为,经组委会评定后,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主办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大赛组委会拥有赛事最终解释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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