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要求在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的同时,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行为发生。
据《检察日报》报道,去年广东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占总体刑事案件的比重已从2022年的39.62%降至34.65%,12月单月降至26.68%;涉酒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占总体交通肇事案件的占比已从2022年的12.28%降至10.58%,呈现出“双降”的良好态势。
醉驾入刑以来,广东省的危险驾驶案件攀升,高居刑事案件榜首。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广东检察机关起诉危险驾驶罪33244人,比上一年下降14.04%,但仍为起诉人数最多的罪名。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案件存在重惩处轻预防、犯罪治理效能不足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广东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有机统一,在依法追诉醉驾犯罪的同时,推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持续加强醉驾社会治理。
针对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4市醉驾案件占全省60%的情况,广东省检察院下沉实地调研,单独或联合省公安厅交管局到上述地市交警支队走访调研,组织召开部分地市醉驾治理视频调度会。在深度分析醉驾“大市”“大数”基础上,深入分析全省醉驾案件基本情况、醉驾案件频发原因,提出“推动构建醉驾科学分层治理机制、加强醉驾源头治理、完善醉驾治理考核体系”等综合治理建议。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预防违法犯罪、防范风险隐患、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托办案制发醉驾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件,建议公安机关及主管部门加强预防性执法,强化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大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管控和犯罪预防。
其中,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针对代驾人员服务不到位导致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等行为,向区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代驾公司优化代驾供给,提升服务水平。中山、茂名检察机关针对摩托车醉驾案高发的情况,建议公安等部门加大对无牌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等的查处力度,积极开展宣教引导,提升重点镇街治理水平。
醉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群策群力、综合治理。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联合团区委、区义工联签署醉驾案件公益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书,发挥义工联管理平台优势,提升犯罪嫌疑人参与公益服务效果。东莞市检察院走访市餐饮行业协会,推动场所经营者主动开展酒驾防控,实现监督管理、店面宣传、人员培训全覆盖。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联合电信公司向辖区人员发送提醒预防酒驾醉驾短信75万余条,会同法院、交警等部门在驾考审验教育室公开开庭审理醉驾案件,组织新领驾照人员旁听并在线直播,取得良好预防警示效果。
南方+记者 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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