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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伤小偷
被索赔19万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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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伤小偷
被索赔19万元案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小偷半夜入室盗窃
却被房主砍成二级重伤
事后
小偷竟一纸诉状
将房主告上法院
索赔19万元
房主表示
小偷半夜潜入自己家中
对自己和妻子造成威胁
此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以下内容均为
模拟法庭的剧场式创作
并非真实庭审情况
请勿对号入座
审判长“一锤定音”:
“鉴于被告此前已向原告支付医疗费用人民币2.5万元,原告相应损失已经得到赔偿,本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告事实上对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但原告在本案中存在过错在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针对原被告双方在本案的过错程度(原告躲在床底想退却,被告处于主动状态,家靠近派出所,可报警或口头威慑警告。),并结合原告的实际损失,本院确定被告对原告医疗费和伙食费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人民币1.8万元。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3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来源:央视网、《今日说法》栏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广州普法等(封面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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