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凌晨,南京市政府召开发布会通报,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增至15人,另有44人在院接受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居民曾反映小区架空层电动车存放处有安全隐患
南方+记者留意到,此前有网友于2020年、2021年两次在社交平台反映称,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存在“架空层充电位置不够”“电动车上电梯充电”等问题。
南京广电《法治现场》栏目2022年4月的报道曾指出,明尚西苑架空层挤满电动车,消防设施需跟上。一名受访居民称,自从2019年禁止将电动车存放楼道里后,原本用作健身休闲和停放自行车的架空层,就成了电动车的停放场所,2019年该栋楼曾因电动车发生过火灾,墙面上仍留下了大片烟熏痕迹。
据媒体报道,2月23日,在明尚西苑其他楼栋内,地下1层为电动车停车区域,停放车辆较少。1楼架空层停放着大量电动车,有电动车专用充电设备,墙面张贴着“电动车及电池拒绝进楼入户”“严防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厅禁止停车”等告示。《明尚西苑巡逻签到表》显示,每日巡查人员需在固定时间巡查共9次,巡查时间包括凌晨3时等,巡查内容包括非机动车上楼、电瓶车充电、杂物堆放、灯具照明、消防设施、安全隐患等。
小区架空层是否可以停放电动车?
据了解,民用建筑的架空层是指采用结构支撑且无外围护墙体的开敞空间层。这种设计允许该层作为一个开放空间,可以用于多种用途,如休闲运动区域、车库或者作为公共空间使用。
这种架空层是否可以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南方+记者梳理发现,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此前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高层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样不得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避免引发电动车火灾,影响建筑人员疏散安全。
此外,在2021年4月29日海南省消防行业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上,关于电动自行车能不能在住宅小区的架空层或地下停放充电的问题,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相关人员回应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设置在室外,确需设置在室内时,可设置在架空层、地下一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原则上说,电动自行车是可以在住宅小区的架空层或地下一层停放充电的。当然,确实需要设置在架空层或地下一层时,还必须满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和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要求。同时要避开天然气管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线,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只要满足这些条件,电动自行车是可以在住宅小区的架空层或地下一层停放充电的。
另据泉州晚报社“96339记者热线”2022年的一则报道,泉州市丰泽区住建局住房与物业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的架空层是否可以让电动车停放并充电,主要是看当时小区规划设计时架空层是否有设置此区域,或者小区“双过半”的业主是否同意设置。对于此类架空层,住建局都会要求物业加强管理与巡查,同时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人民法院报》2021年曾报道一起违规在架空层安装充电桩,电动车发生故障导致起火的火灾事故。事故造成部分业主房屋财产损失。当地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在原本规划用途为娱乐活动场所的架空层加装电动车充电设备,用于电动车停放、充电,因电动车充电故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给两案原告的房屋造成损失。
南方+记者 张晋 朱红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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