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实施“全链条”监管!韶关市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南方+ 记者

近日,韶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标志着韶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正式上线。

据悉,韶关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已近40万辆,且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作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电动自行车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为从源头上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逐步对生产、销售、流通、登记、回收、宣传等各环节实施精细化、全过程的监管,确保每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生命周期内的消防安全得到严密管控。

据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将有力促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法治化进程。对于未依法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人和市场主体,也将由消防救援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有关主体如随意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配件)等行为,由于可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危害,也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中,《办法》还落实了公众参与与奖励机制,通过鼓励公众投诉举报电动自行车领域的违法行为,对积极贡献者给予奖励,实现社会各界自主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还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分工、禁止停放与充电区域、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此外,为了加强市民对《办法》的了解和认识,各级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在村居、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向市民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

南方+记者 唐音

通讯员 崔尹

编辑 杨韬
校对 居伟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