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网红博主“Thurman猫一杯”发布视频称,在巴黎一家饭店内,服务员递给她两本寒假作业,称是在“厕所”捡到的,请她帮忙“还给主人”。这条仅有1分37秒的视频引来流量的狂欢,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并几度反转。
摆拍、造谣、侵权……伴随事件持续发酵,“泼天”流量之下,暗藏不少风险。有律师告诉记者,该事件中,原视频博主、“秦朗舅舅”以及部分机构媒体的行为均存在法律风险,或被追究民事责任,严重者甚至面临治安处罚。
视频博主如确系摆拍,或面临治安处罚
截至2月21日,“寒假作业丢在巴黎”的原视频点赞量达到565万,评论量达到36万。
自视频发布之初,就有人质疑其系摆拍。但截至目前,博主“Thurman猫一杯”并未就该视频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公开正面回应。
如果该视频最终被证实系摆拍,博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此,广东立幸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圣玮认为,如果视频确系摆拍,博主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事实上,自媒体因“摆拍”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处罚,此前已有先例。
去年12月,“给住院婆婆吃泡面”系列视频引发舆论关注,博主随后主动承认画面系摆拍。最终,该博主被治安拘留5日,永久关停造谣的网络账号。
去年9月,有人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在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一段河道里发现金粒,引来很多人寻找捡拾。在部分媒体官方账号的推波助澜下,“北京众多市民涌入干涸河道捡金粒”的话题词一度冲上微博热搜,阅读量达到1.3亿。这则视频随后也被证实为摆拍,拍摄者因“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戏精”网友“蹭流量”,或需承担民事责任
公开报道显示,原视频发出后,陆续有网民在评论区留言,自称是“秦朗”的老师、舅舅,并称这名丢失作业的“秦朗”来自“西场小学”。不少媒体据此迅速跟进,在全国范围内寻找“西场小学”求证。
在此期间,自称是“秦朗舅舅”的网民还开启了直播,短时间点赞量达到数万。但事件很快迎来反转,在全国多所“西场小学”均向媒体表示查无此人后,“秦朗舅舅”承认自己是“蹭流量”的,其账号目前已被平台封禁。
莫圣玮表示,评论区里自称是秦朗班主任或舅舅的行为,其目的如果是为了骗取流量、哗众取宠,可能涉嫌违法。
“此外,这些评论如果对被编造的‘秦朗’或各地的‘西场小学’造成实际损害,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莫圣玮说,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诽谤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部分媒体炮制“新黄色新闻”,也有侵权风险
记者注意到,最早跟进该事件的机构媒体大多仅对“Thurman猫一杯”的原视频做了简单删减,并在片头片尾加字幕描述,并未做任何采访核实,直接以新闻的形式发布并进行相关话题运营。
莫圣玮表示,上述媒体的行为存在一定侵权风险。“因为视频中可能包含了原作者的肖像权或著作权,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莫圣玮说,如果这些媒体未经授权就发布了相关作品,原作者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
新闻媒体是否可以未经授权就使用他人肖像?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
我国民法典规定,在“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情形下,“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此外,“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
但莫圣玮认为,具体到此事件中,相关媒体使用原作者肖像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可避免”、是否基于“公共利益”?仍有不小的讨论空间。
事实上,随着“寒假作业丢巴黎”事件的持续发酵,也有人提出了相似观点。
有评论指出,无论该事件真实性如何,都需警惕其反映出的“新黄色新闻”泛滥现象。所谓的“黄色新闻”,是指一种具有煽动性的、格调不高的新闻类型,通常不具备较大的社会价值,是对大众趣味的无底线迎合。
南方+记者 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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