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粤·自然这一年③:资源要素保障提升劲推高质量发展

广东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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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广东以高质量发展牵引广东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广东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着力在“谋空间、强保障、守红线、优生态、夯基础、添活力”上下功夫,实现资源要素应保尽保、生态保护严实有力、资源惠民有为有效。

这一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各级党组织在厅党组坚强领导下,创新开展“卓粤·自然”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全力推进“国土空间善治”“保耕地守红线”“资源要素保障提升”等11项“卓粤·自然”示范工程,久久为功打造党建特色品牌。为此,广东自然资源特别策划推出【卓粤·自然 这一年】专栏,回顾2023年11项“卓粤·自然”示范工程取得的亮点业绩。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卓粤·自然”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11项示范工程之一——资源要素保障提升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加强和改进要素保障方式,强化用地用海用林用矿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和审批提速,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中得分排名全国前列。

一、主要做法措施及成效

01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夯实重大项目服务保障

将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保障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重中之重,花大力气推进自然资源服务保障。一是高位统筹推进。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召开重大项目联席会议、重大项目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协调会议等,协调督办项目用地用海审批。二是专单专班保障。制订2023年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保障清单,建立厅领导跟进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保障机制,将76个省领导牵头服务大项目、273个基金项目等纳入服务范围,实行厅用地审批专班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厅驻点服务。三是定期调度协调。每周线上调度重大项目进展,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议,会同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建设单位共同研究项目存在问题,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强化政策支持。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和配套示范文本,加强规范土地征收行为,正在开展合法性审查。

02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分级分类保障用地需求

改革用地指标使用方式,聚焦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等重点任务,对用地指标早下达、强统筹、优配置。2023年初,预安排用地指标由去年的2.5万亩提升至9.3万亩,大幅增加要素供给,同时密切跟踪各地指标使用情况,确保项目应保尽保。一是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需求。组织编制《广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项目用地清单》,将符合条件的未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交通、能源、水利重大项目纳入省清单,争取使用国家用地指标。二是保障“百千万工程”用地指标需求。预留省指标0.85万亩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安排重点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计划指标2700亩,推动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振兴发展。三是保障制造业用地指标需求。坚持“制造业当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额、投资强度、地均税收符合一定条件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所需指标由省指标保障。同时,安排1万亩省指标用于支持粤东西北等地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盘活存量用地。指导各市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挣取更多用地指标保障各类项目新增用地需求。

03改进规划用地审批,提升行政审批质量效率

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确保用地审批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一是深化审批职权下放。用好用足国家赋予的审批权限,我省在2022年国务院大督查中排名前列并获得国家2000亩用地指标奖励。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部署,将省级用地审批权限委托博罗县、鹤山市、高州市、四会市人民政府实施。二是狠抓组卷质量。实行政府购买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组卷审批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力量,及时解决项目难点堵点,提高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组卷质量和审批效率,实现“一个项目、一套人马、一跟到底”。三是提高审批效率。对各地上报的重大项目用地用海审批案卷,即来即审、审完即报,开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确保项目用地即来即清、限时办结。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照部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标准,开展省级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用地报批、用地预审、成片开发方案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检查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时督办整改。

04完善用地审批系统,强化全周期数字化监管

落实部有关要求,建设省级统一的用途管制综合应用系统,推进与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对接。一是建设省级平台。在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基础上,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建设全省统一的用途管制综合应用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实时监管。二是省级统筹对接。按照部、省对接工作规范,理顺业务流程,再造数据表单,实现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先行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业务与部监管系统对接互联。三是兼顾地方需求。部省对接工作期间,同步编制省级数据规范和接口规范,综合考虑全省信息化建设现状、省级系统一网贯通情况和地方特色需求等,指导地市开展省、市有关业务数据交互。实现部省对接后,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和先行用地业务统一在省系统完成省市县三级组卷、审核、审批等流程,由省系统统一与部监管系统进行对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规划许可业务除广州、深圳外的19个地级市统一使用省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广州、深圳使用自建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并按照省级数据规范和接口规范与省系统进行对接,由省系统统一与部监管系统进行对接;全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业务由省系统统一与部监管系统进行对接。

2023年,全省批准项目用地3740宗、面积40.40万亩,同比增长38%,其中,国务院批准14.04万亩,省政府批准21.84万亩、市县政府批准4.52万亩,有力保障了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广州至汕尾铁路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2023年,全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8.01万亩,同比增长33%,其中,使用国家指标9.89万亩,省级指标13.21万亩,市级指标14.91万亩。

二、典型案例

01保障重大项目先行用地需求

指导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惠州稔平环岛高速公路等省级高速公路及时办理先行用地,先行用地规模接近项目用地总规模的30%,保障项目依法动工。

02简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

将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段工程项目等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等材料后置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阶段提交,简化用地预审审查。

03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指导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等跨市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段开展用地报批,提高报批效率。

04保障重大项目临时用地需求

指导各市积极做好重大项目临时用地保障,如新建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项目(揭阳市)涉及用于拌合站等用途的临时用地(涉及耕地),指导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并履行复垦责任。

05规范编制节地专章

起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专章编制和审查要求,目前正在厅内呈批待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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