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
今年赚的钱够回家过年吗?
工资年终奖收齐了吗?
回家的车票抢上了吗?
以上的“灵魂拷问”
全是肯定的回答
是每个异地“打工人”的心愿
但若异地打工遇到恶意拖欠工资
经当地相关部门要到应得款项后
本人已离开该城市
却需本人亲临现场领取
怎么办?
2023年,来自吉林的刘先生到海南某工地打工,年底项目“烂尾”,负责人“跑路”,刘先生被拖欠三个月工资。经多方奔走求助无果,刘先生只能暂时离开海南,辗转来到了广东中山继续打工。
不久前,刘先生接到前工友电话,告知他项目负责人已经被当地部门找到,拖欠的工资也要到了,让他赶紧回海南,并特别强调需本人到场才能领钱。刘先生陷入了两难的顾虑:一方面,在中山上班请假要扣工资,这是一笔损失;另一方面,去海南路途遥远,往返路费较贵,又是一大笔支出。这些难题该如何处理呢?
别慌
菊城公证处给您支招
听取刘先生的困难和诉求后,公证员经过全面的分析,确定办理委托公证可以破解上述难题,于是为刘先生针对性地制定了委托公证的方案。
在刘先生确认委托需求后,公证员当即为刘先生起草了一份委托书,一小时后即为刘先生出具了公证书。
【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四、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公证是十分常见的公证事项,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2.委托原因;3.明确具体的委托权限;4.委托期限;5.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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