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摄风波背后,是对影院公序良俗的呼唤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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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对于屏摄事件的讨论,也折射出公众对于影院常见不文明行为的积累性不满,比如接听电话、交头接耳、使用手机等,人们所希求的,不过是一个更加安静、健康、文明的观影环境。公众对屏摄事件的热烈讨论也彰显出他们对日常生活中遭遇的一些无法被法律干预,却感到侵犯的事件的无可奈何。”

南方周末记者 余雅琴

责任编辑 | 刘悠翔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春节档电影依然是热门话题。在这个假期走进电影院的观众,都不难看到不同形式的提醒:“禁止屏摄,禁止喧哗……”

随着中国院线的发展和电影文化的普及,观影文明渐渐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在观影过程中,不能大声讲话,不能吃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不能玩手机等规范,都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一种公序良俗。对于影迷来说,观影文明度甚至可以作为一种评价指标,去衡量影展或者展映活动的举办水平。

另外一边,不文明观影依然大量存在,不少还在互联网上引起风波。2024年2月15日,歌手薛之谦的一则微博引发网友热议,甚至一度升至热搜榜第一——其发布了数张自己观看春节档电影《飞驰人生2》期间拍摄的银幕照片,被质疑为“盗摄”。

事情发酵后,薛之谦并未公开道歉,他的粉丝则支持他的这种行为,并称薛之谦是受到片方的邀请观看,发微博也是为了支持电影。这样的言论在互联网上传播后,激怒了持有不同观点的网友。

屏摄问题不一定是法律问题

事后,有媒体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朱巍认为:“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若当事人不许可,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

有趣的是,2021年该媒体曾以“屏摄就是盗摄,当电影龙标亮起之时请收好我们的手机”为题目,专门发文呼吁:屏摄属于不文明行为,还有可能违法。就在2024年春节前夕,国家版权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公益短片,也佐证了这种观点。该短片由演员雷佳音参与拍摄,以“观影是享受,守护是责任”为主题,提示观众不能盗摄或摄屏,并且强调:2019年至今,各级版权执法、公安部门共查办院线电影侵权盗版案件557起,920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目前,尽管中国内地没有法规明确规定因私人原因在影院屏摄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在影院拿出手机拍照依然会影响他人观影,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蝴蝶是北京一所高校电影专业的教授,她对薛之谦粉丝对其的支持感到愤怒,她认为:“公众人物应该言行谨慎,尤其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切的公序良俗问题,应该更加谨慎。屏摄问题不仅仅关乎知识产权,也是公共空间中个人表现与公共利益的问题。我们应该对公共空间里的个人行为有比较高的自我要求,而不是仅仅以法律作为参照。”

电影策展人汪大卫则认为:“此次对于屏摄事件的讨论,也折射出公众对于影院常见不文明行为的积累性不满,比如接听电话、交头接耳、使用手机等,人们所希求的,不过是一个更加安静、健康、文明的观影环境。公众对屏摄事件的热烈讨论也彰显出他们对日常生活中遭遇的一些无法被法律干预,却感到侵犯的事件的无可奈何。”

“屏摄”对电影是一种伤害

在互联网上搜索“屏摄”,一般认为指的是一种包括在影院录像、录音、拍屏在内的盗摄行为。在中国内地,各大影院都会以票根背面的“观影须知”、贴片公益广告、公共标识等方式提醒观众“影厅内禁止摄影”。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除了上文提及的版权以及影响他人的考虑外,对电影艺术本身也会产生一种伤害。影评人magasa在其微博上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他向网友发问:“除了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和打扰旁人的礼仪问题,我个人反感盗摄还有一个原因大概属于美学伦理层面的,不能接受翻录出来的那种昏暗的、歪扭的、模糊的画面。夸张点说,属于对影像创作的一种‘强暴’,不知有没有同感?”

翻看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媒体App,南方周末记者发现,选择将屏摄的图片发布出来的用户不在少数,其中不乏公众人物和意见领袖,受制于他们的拍摄条件,这些照片对影片几乎都是变形的呈现,不但有泄露影片剧情的嫌疑,对影片的美学形式也存在扭曲。何况,如今的片方都会在社交媒体释放不在少数的高清剧照、视频等物料,网友们大可使用这些官方素材。

与绝大多数院线电影一样,电影《飞驰人生2》放出了不少官方剧照和预告片用于宣传。图为该片官方预告片中的场景。资料图

与绝大多数院线电影一样,电影《飞驰人生2》放出了不少官方剧照和预告片用于宣传。图为该片官方预告片中的场景。资料图

根据电影公众号“导筒directube”介绍:在中国台湾,在影院内拍照或摄影,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罚款2万新台币;中国香港的《防止盗用版权条例》第544章也明确规定,严禁在放映室拍摄及录影,否则有可能被罚款和监禁,即使以“学习”的名义也不可以。

胡蝶向南方周末记者分享了她的观影经历:“我在中国香港的百老汇电影中心多次遇到影厅工作人员在放映期间进入影厅巡查,提醒观众的不文明行为。而日本的电影院要求更为严格,观影期间是不能够拿出手机点亮屏幕的。”

采访最后,胡蝶引用法学家罗翔的观点总结了自己对这场关于屏摄的风波的看法,她说:“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应受访者要求,胡蝶和汪大卫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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