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潮州街头游人如织,文旅市场十分火爆,到处上演“人从众”景象。而灯火阑珊处,潮州公安交警穿梭人潮中,身着“警察蓝”“荧光绿”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点缀喜庆佳节的亮丽“警”色。
暖心警事不停歇
2月13日22时许,潮州交警市区三大队接到警情称,有一煤气中毒人员急需从潮安浮洋经潮汕公路送往市中心医院急救。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在潮州大道大润发路口同护送病人车辆会合后使用警车为中毒人员紧急开道,顺利将病人送达医院。
2月13日18时40分,潮州交警市区一大队接到群众求助称,一名儿童意外受伤严重,急需送医治疗,请求交警帮助。情况紧急,执勤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路疾驰,并通过喊话器请沿途车辆让行,引导求助车辆快速赶往医院,只为给孩子争取最快救治时间。
2月12日19时10分,潮州交警市区三大队民警在大桥西执勤点接到一儿童求助称,自己与家属走散,民警一边安抚儿童,一边与其家人联系。19时30分左右,孩童家人到大桥西执勤点将小孩接回,并对交警的热心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
2月12日21时20分,一名外地游客在潮州古城区突发中风,家属向执勤人员紧急求助。了解情况后,交警人员立即把患者扶上警车,并鸣响警笛,一路为患者开启“生命救护绿波”,在高峰车流中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为中风患者的救治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
为民服务不打烊
为方便群众办理各项户籍业务,潮州公安坚持春节服务“不打烊”,户政窗口民辅警坚守岗位,竭力为辖区群众提供咨询问询、业务办理等便民利民服务。
春节期间,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积极推行窗口“不打烊”服务举措,参与古城区安保工作的同时,开放部分窗口办理车驾管业务,满足广大市民朋友春节假期办理车驾管业务需求。截至2月14日,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共办理车驾管业务45笔。
与此同时,潮州市出入境管理窗口积极响应群众诉求,从正月初四到初七开设“服务不打烊,春节我在岗”便民服务窗口,方便广大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截至2月14日,潮州市出入境管理窗口共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业务72笔。
“没想到潮州的警察过年都没有休息。”一名在潮居留的越南籍外国人因签证于2月16日到期,在得知出入境管理窗口春节期间仍开放办证服务后赶紧前来,成功办理了居留延期手续。
遍布城乡的各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也坚守岗位,为辖区人民群众搭建一个“不放假”的暖心服务平台。据统计,2月9日至13日,共为群众办理身份证340多张,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严查酒驾不放松
在为民服务的同时,潮州交警部门还对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管态势。2月15日是第六次全国、全省查处酒后驾驶的集中统一行动日,潮州交警部门组织精干警力开展夜查酒醉驾整治行动,当晚行动查处酒驾违法若干起。
潮州交警部门介绍,血液中乙醇浓度达到20mg/100ml的,为酒驾;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为醉驾。潮州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对于“隔夜酒”,大多数人认为经过一夜的休息,酒醒自然没事。实则不然,“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正常情况下饮酒后,酒精的代谢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每个人的性别、体重、年龄以及身体素质等不同,每个人对酒精耐受程度都不一样,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也不一样,代谢时间也不同。因此,具体的醒酒时间与个人酒精摄入量和解酒能力有关,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也因人而异。
【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南方+记者 纪金娜
通讯员 苏景然 张卡丽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