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饮食安全有保障!惠州食品抽检合格率超96.5%

南方+ 记者

新春假期,访客聚餐成为常态,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督查和抽检,严守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该局集中发布了两期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仲恺陈江张仔蔬菜行、惠东县绿芝源蜂蜜专业合作社等6企业7批次食品因存在农兽药残留问题被通报。

据通告信息,2024年第一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蛋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3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2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情况均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仲恺高新区陈江张仔蔬菜行销售的豆角(豇豆)倍硫磷不合规、黄豆芽(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规,以及仲恺何兰平猪肉档销售的长豆角(豇豆)噻虫胺和惠城区陈焕东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该局在新年第二期食品安全抽检过程中,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糖果制品共71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样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3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惠城区名学蔬菜档、惠城区卓木行青菜档销售的黄豆芽(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以及惠东县绿芝源蜂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绿芝源·荔枝蜜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综合信息,新春两期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共计抽检食品样品202批次,涉及日常饮食安全的各个门类,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约96.5%。

关于抽检不合格样品的处置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前均已要求各自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要求将其行为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公开通报。

知多D:食品安全消费需牢记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查看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广大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南方+记者 张峰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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