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
提高群众的消费信心和满意度
2023年11月起
顺德市场监管局以与群众节日生活、消费紧密相关的
农贸市场、餐饮酒楼为重点
持续强化开展民生计量专项执法行动
2023年11月至今,顺德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共抽查农贸市场经营户154家,抽查餐饮酒楼420家,行动重点检查集贸市场是否按要求建立了计量管理制度,是否设置了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做好保管和使用;餐饮酒楼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计量作弊等行为,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情况。
检查发现个别商家存在短斤缺两问题,顺德市场监管部门局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发出责令整改;对违法较严重的立案查处。现公布三起典型短斤缺两案例,请广大经营者切实做到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消费环境——
01
容桂一网红餐饮店使用“鬼称”被当场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午市时间到容桂某网红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正在使用疑似“鬼称”的作弊计量器具。
执法人员现场使用1公斤、2公斤、4公斤的标准法码对餐饮店使用的电子秤进行校验,电子秤显示屏显示数据分别为1.1公斤、2.2公斤、4.4公斤,与实际数据误差分别为0.1公斤、0.2公斤、0.4公斤。
经查,当事人为增加利润故意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通过设置数字密码+按键等的方式来作弊调节秤的调档功能,校验发现其允差超出规定范围,设置成“8两秤”或“9两秤”。
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没收上述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30880.4元、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
02
伦教一饭店使用计量失准的“8两秤”被查处
伦教一饭店在明知弹簧度盘秤不准确的状态下,仍然坚持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用于称食材的重量。
执法人员在现场分别用1公斤、2公斤、3公斤的标准法码校验,弹簧度盘秤显示指针读数分别为1.22公斤、2.48公斤、3.7公斤,与实际数据误差分别为0.22公斤、0.48公斤、0.7公斤,即该弹簧度盘秤显示的称重读数是在基准重量基础上提升20%左右,即称重结果增加约20%,属于俗称的“8两秤”。
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作出没收上述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11072.6元、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
03
北滘一酒店使用作弊电子秤被处罚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滘一酒店涉嫌使用计量不准确的计量器具。执法人员现场使用一个1公斤的标准砝码进行计量称重,电子秤的重量数值却显示1.1公斤。
据当事人供述,该电子秤具有作弊功能,用于海鲜称重结算。当事人通过组合按键进行参数调整,将每1公斤商品称重显示为1.1公斤,欺骗消费者以谋取更多的利润。
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3582.6元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者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
或通过计量器具作弊以欺骗消费者
可能会面临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被处以罚款
甚至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者切勿以身试法!
知识小课堂
哪些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目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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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序号
二级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监管方式
强检方式
强检范围及说明
1
(1)
体温计
体温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玻璃体温计只做型式批准和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其他体温计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温度的测量
2
(2)
非自动衡器
非自动衡器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包裹、行李、粮食等的称重
3
(3)
自动衡器
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超限超载的称重
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4
(4)
轨道衡
轨道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5
(5)
计量罐
铁路计量罐(车)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溶积的测量
(6)
船舶液货计量舱(供油船舶计量舱、船舶污油舱、污水舱、运输船舶计量舱5000载重吨以下)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原油、成品油及其他液体或固体容积的测量
(7)
立式金属罐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
6
(8)
称重传感器
称重传感器
型式批准
——
——
7
(9)
称重显示器
称重显示器
型式批准
——
——
8
(10)
加油机
燃油加油机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成品油流量的测量
9
(11)
加气机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石油气流量的测量
(12)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天然气流量的测量
(13)
液化天然气加气机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天然气流量的测量
10
(14)
水表
水表
DN15~DN50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工业用:周期检定
生活用: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用于贸易结算:用水量的测量
11
(15)
燃气表
燃气表
G1.6~G16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工业用:周期检定
生活用: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用于贸易结算:煤气(天然气)用量的测量
12
(16)
热能表
热能表
DN15~DN50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用热量的测量
13
(17)
流量计
流量计
(口径范围DN300及以下)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气体、蒸汽流量的测量
14
(18)
血压计(表)
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血压的测量
(19)
无创非自动测量血压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血压的测量
15
(20)
眼压计
眼压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
16
(21)
压力仪表
指示类压力表、显示类压力表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1.电站锅炉主气包和给水压力的测量;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3.发电机、汽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4.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5.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6.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17
(22)
机动车测速仪
机动车测速仪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机动车行驶速度的监测
18
(23)
出租汽车计价器
出租汽车计价器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
19
(24)
电能表
电能表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工业用:周期检定
生活用: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或根据表计状态延期
用于贸易结算:用电量的测量
20
(25)
声级计
声级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环境监测:噪声的测量
21
(26)
听力计
纯音听力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听力的测量
(27)
阻抗听力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听力的测量
22
(28)
焦度计
焦度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眼镜制配场所对眼镜片焦度的测量
23
(29)
验光仪器
验光仪、综合验光仪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眼镜制配场所验光使用
(30)
验光镜片箱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眼镜制配场所验光使用
(31)
角膜曲率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眼镜制配场所测量角膜曲率使用
24
(32)
糖量计
糖量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制糖原料含糖量的测量
一级序号
二级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监管方式
强检方式
强检范围及说明
25
(33)
烟尘粉尘
测量仪
烟尘采样器
型式批准
——
——
(34)
粉尘采样器
型式批准
——
——
(35)
粉尘浓度测量仪
型式批准
——
——
26
(36)
颗粒物采样器
颗粒物采样器
型式批准
——
——
27
(37)
大气采样器
大气采样器
型式批准
——
——
28
(38)
透射式烟度计
透射式烟度计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环境监测:柴油发动机排放污染物的测量
29
(39)
水分测定仪
烘干法水分测定仪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水分的测量
(40)
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仪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谷物水分的测量
(41)
原棉水分测定仪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水分的测量
30
(42)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
型式批准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对机动车司机是否酒后开车的监测
31
(43)
谷物容重器
谷物容重器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谷物收购时定等定价每升重量的测量
32
(44)
乳汁计
乳汁计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乳汁浓度和密度的测量
33
(45)
电动汽车充电桩
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非车载直流充电机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量的测量
34
(46)
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
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放射计量的测量
35
(47)
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
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进行辐射诊断和治疗
36
(48)
医用活度计
医用活度计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以放射性核素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核素活度的测量
37
(49)
心脑电测量仪器
心电图仪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心电位的测量
(50)
脑电图仪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脑电位的测量
(51)
多参数监护仪
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心电、脉搏、血氧饱和度等测量
38
(52)
电力测量用互感器
电力测量用互感器
500kv(含)以下型式批准、强制检定;
500kv以上型式批准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作为电能表的配套设备,对用电量的测量
39
(53)
测绘仪器
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型式批准
——
——
(54)
全站仪
型式批准
——
——
(55)
测地型GNSS接收机
型式批准
——
——
40
(56)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
型式批准
——
——
(57)
硫化氢气体分析仪
型式批准
——
——
(58)
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
型式批准
——
——
(59)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器
型式批准
——
——
(60)
烟气分析仪
型式批准
——
——
(61)
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
型式批准
——
——
(62)
甲烷测定器
型式批准
——
——
经营者未按规定使用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属于目录中规定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的规定,涉嫌构成了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而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2)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的规定,涉嫌构成了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以及并处罚款。
(3)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所指的“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规定,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
顺德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执法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
请广大市民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顺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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