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公布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区域

肇庆高新发布

日前,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发布通告,对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燃放区域进行了明确规定,请全体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安全燃放的规定。

原通告如下: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4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引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允许在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时间:

(一)春节、元宵节(2月7日至2月25日)。

1.农历年廿八、年廿九(即2月7日和2月8日)10时至23时。

2.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即2月9日和2月10日)全天。

3.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即2月11日至2月25日)10时至23时。

(二)清明节(4月3日至4月6日)10时至22时。

(三)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5日)10时至22时。

(四)端午节(6月7日至6月10日)10时至22时。

(五)中秋节(9月14日至9月17日)10时至22时。

(六)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10时至22时。

二、燃放区域设置

(一)2024年设置以下燃放区域供群众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如图红色区域所示:

1.位于北江大堤大旺段,起至251乡道,263乡道、819县道,终至一村小学路段乡道,不含广隆码头、国电码头,以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此地图来源:高德地图,审图号©2024 高德软件 GS(2023)4677号

2.位于大旺龙王庙水库大堤,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此地图来源:高德地图,审图号©2024 高德软件 GS(2023)4677号

3.位于麒麟湖公园周边,起至麒麟二街以东,环湖路以南,湖畔十路,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此地图来源:高德地图,审图号©2024 高德软件 GS(2023)4677号

4.位于一村、正隆、龙湖等自然村居内,经辖区居委同意燃放的区域,以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二)除上述区域外,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其他区域均属于禁放区。

三、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四、注意事项和处罚措施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高压电线、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

(三)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七)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八)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遵守属地街道居委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十)不利气象期间请勿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单位及直接责任人、批准人,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投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110(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119(火警电话)

六、生效时间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2月6日

【来源】肇庆高新发布

编辑 唐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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