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下午,梅州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有关事宜。
据了解,为防止出现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的《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2024年将继续在梅州城区划定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与过去三年相同。
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如下:
(一)东起长深高速城东出口经周溪河→老铁路桥(周溪村入口)→周溪村道→富乐花园→新规划大道(入千佛塔老路口)→东岩背村道→莲塘尾村道→S223线→芹洋半岛沿梅江河岸→罗乐大桥→东升工业园(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新规划大道(包含园区)→工业园新规划大道与S333线交汇处;
(二)南起东升工业园(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新规划大道与S333线交汇处→西阳镇与三角镇行政区域交界→三角镇全部行政区域→三角镇与长沙镇交界处(路人坑桥)→梅江河东岸→沿梅江河东岸→梅龙高速梅江大桥→梅龙高速→程江枢纽;
(三)西起程江枢纽→长深高速→长深高速城北互通;
(四)西北起长深高速城北互通→长深高速→长深高速城东出口。
南方+记者 张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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