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入住时,宾馆经营者是否有查看身份证?是否有登记?是否有登记同住人员?是否有询问监护人的联系方式?”
“未成年人身上出现明显的伤痕,老师是否有过问原因?”
“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怀孕就医,医生是否询问原因?是否及时报案?”......
上述的这些问题,是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主动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制度的缩影。
强制报告制度的全称叫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门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制度上升为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往往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通过强制报告制度的推广、宣传、落实,有利于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打击不力的问题,及时有效地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主动报告,奖!
2023年10月,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中发现,该案发案经过为县中医院妇产科医生在接诊时发现被害人(案发时12周岁)怀孕后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县检察院决定以强奸罪将被告人移送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2月27日,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有罪,并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
为鼓励强制报告责任人积极主动履行报告义务,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卫健局联合向县中医院发出了一份表扬信,对具体医护人员予以表扬鼓励,并建议单位在年度考评中对其优先考虑评优评先。
无动于衷,罚!
2023年12月,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在提前介入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多次与未成年被害人苏某某入住同一宾馆,宾馆经营者既没有查验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未对入住的未成年人进行登记,在发现被害人可能遭受侵害后也未履行报告义务。
发现宾馆存在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行为,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的情况后,承办检察官主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建议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并依法对上述宾馆予以处理。2023年12月29日,县公安局对涉案宾馆依法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三日并处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下一步,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奖惩机制在有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将继续巩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让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更高、辐射度更广。希望所有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工作者成为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文案:张伶思、植雅欣
责编:蔡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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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唐显枨
三审:植锴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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