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至24日,惠州西湖等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

惠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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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惠州公安发布《关于惠州西湖等区域相关活动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2月7日至24日全天,惠州西湖等区域相关活动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惠州公安提醒,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请大家注意安全。

据了解,惠州西湖2024年新春灯会活动将于2月7日至24日在西湖景区举行;2024惠州多彩非遗闹元宵活动将于2月23日至24日在惠州市体育馆、环城西路段举行。

为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我市将对惠州西湖等区域相关活动期间实施临时空中管制。

惠州西湖景区(红色区域)均为临时空中管控区;

其中,禁飞时段为2月7日至24日全天。2月7日至24日西湖风景区及周边范围内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控区;2月23日18时至24日12时惠州市体育馆、环城西路段周边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

元宵舞龙活动期间临时空中管控区为蓝色框内及惠州体育馆半径2公里内区域。

管控期间,管控区域内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临时禁飞期间,有关部门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飞的“低小慢”航空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温馨提示

飞行报备及违规处罚

临时禁飞期间,如确有飞行需要的,应当向飞行管制部门先行申请批准,经批准同意后并向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书面报备。经批准并报备后,方可在指定区域进行升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须听从指挥。

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惠公宣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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