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大代表参与调解,顺利执结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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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说了我没钱啊,你们抓我也没用啊!”1月30日上午,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在台山市三合镇某街道上发现了被执行人陈某的车辆,要求其配合执行时,陈某却大声叫嚷着其没有可供执行财产。

原来,2023年8月,陈某曾因拖欠谭某班组等10人劳务费被诉至法院。台山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支付谭某劳务费25万多元。判决生效后,本案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陈某刻意躲避执行,连同登记其名下的车辆亦去向不明,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直至近日,执行团队终于发现其踪迹与车辆。但陈某表现出极为强烈的抵抗情绪。

执行团队见状,立即启动“法院+代表委员”调解机制,拟通过代表委员这座“桥梁”,推动执源解纷。陈某得知有人大代表到场,态度发生转变,主动驾驶其车辆跟随执行团队回到台山法院。

调解现场。

“谭代表,我也很无辜啊。”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亲和力,是人民群众信赖的“中间人”。陈某一见到台山市人大代表谭立强,立即向其诉说了自己的难处。陈某表示,归根结底是建设单位拖欠了劳务费用,法院执行对象应是建设单位。

谭立强耐心安抚地陈某的情绪后,向执行团队了解的案件的基本情况,并经与执行团队商议,确定了初步的调解方案。

“我们是不是应该一码归一码?工人们不知道建设单位是谁,只知道给你干活,现在项目完成了,工人是不是应该找你要钱?”谭立强并没有引用法律条文,而是用朴素的话把其中的责任捋清楚,把道理讲明白,并指引陈某可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陈某全神贯注地听着,不时点了点头。谭立强见时机成熟,提出调解方案:“这大过年的,没车出行多不方便啊”。最终,陈某通过多方筹措,终于筹得超过25万元工资款。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执行团队确认工资款到账后,对陈某的车辆进行解封。

台山市人大代表谭立强(右一)。

“法院+代表委员”调解机制,是台山法院探索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充分发挥了代表委员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心声、反映群众诉求的“连心桥”“服务窗”作用,举措实,效果好,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作为人大代表,就要为人民办实事。”谭立强表示,联动调解,不仅丰富了代表了解社情民意的途径,扩展了代表为民服务的渠道,还能“零距离”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全面提升了代表的履职效能。谭立强希望以后有更多机会能够参与到法院的调解活动中来。

【撰文】叶芷晴 关艳莹

【图片】台山法院提供

编辑 钟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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