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西太原一女子结婚遭同学无视,
霸气追讨500元份子钱一事,
引发网友关注。
现如今,
随份子成为不少人表示心意、
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
从婚丧嫁娶到乔迁过寿,
在大多数人眼中
随份子遵循礼尚往来、你来我往。
那么,
从法律角度来看,
份子钱属于什么性质?
随出去的份子钱能不能要回来?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安理(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霄燕律师的专业解读!
份子钱属于什么性质?
份子钱属于礼金的一种形式。从法律上看,给份子钱实质上是随礼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收礼人,而收礼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因此,份子钱实质上是被赠与的财产。
随出去的份子钱能不能要回来?
目前,法律只对彩礼的返还进行专门规定,对于份子钱的返还尚没有明确专门规定。在实务中,对于份子钱的处理一般参考赠与法律关系进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有关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形。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了任意撤销的情形,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定撤销的情形。如果赠与行为不存在法定撤销和任意撤销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已完成交付的赠与财物难以要回。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份子钱与民间习俗相关联,对于随出去的份子钱能不能要回来,还要综合当地民间习俗进行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一定地域、行业范围内长期为一般人从事民事活动时普遍遵守的民间习俗、惯常做法等,可以认定为习惯。
如果当地随份子具有将来遇到同等情况会返还的民间习俗,那么,随出去的份子钱通常带有期望未来同样被返还的赠与目的。如果之后对方拒绝随份子钱,则当初随份子钱的赠与目的没有实现,根据当地习俗,可以向对方要求返还份子钱,这样更有利于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份子钱相关随礼问题,应当权衡把握,熟悉当地的具体民间习俗,考虑好是否随礼、以及随多少合适,从而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相关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十条规定: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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