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更多市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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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我市坚持保障和民生先行,始终围绕解决“住有所居”,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质量,坚持改革发展和创新相结合,多方位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帮助更多群众实现“安居梦”。据统计,2023年全市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349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026户,已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2个,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144套,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500套。

在廉江市佳和街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三幢崭新的住宅大楼拔地而起。记者张锋锋 摄

保障房兜牢市民“安居梦”

在廉江市佳和街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片繁忙景象,建设者们坚持在工作一线,赶工期、抢进度,全力以赴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三幢崭新的住宅大楼拔地而起,它将为五百多户家庭提供住所,“公租房项目的竣工,可大大缓解廉江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廉江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廉江市一直把保障房建设作为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克服了土地供应紧张、资金缺口大等诸多困难,动员一切力量,破解各种难题,举全市之力推进,目前该市已建成保障性安居住房1517套,有效改善了部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

新建保障房小区的建设紧锣密鼓、如火如荼,而已建成的保障房小区也没有停下建设步伐,小区各项条件日臻完善,住户居住体验大大提升。

霞山区建设路24号保障房小区为众多市民提供了“幸福窝”。记者林石湛 摄

2月1日,久违的阳光驱散了连续多日的阴雨天气,家住霞山建设路24号保障房小区的刘女士带着孩子,到新建成的小区体育公园玩耍,“在小区住三年了,小区的环境越来越好,设施也逐渐齐全,我们住得很舒心。”

霞山区建设路24号保障房小区内的体育公园。记者林石湛 摄

近年来,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改善小区环境,增添便民设施,让小区住户实现从“有居”变“优居”。“由于一期建造时间早,当时没有安装天然气管道,居民一直使用‘瓶装气’,用气费用高,安全隐患多。去年我们主动协调多部门,投入专项资金为住户安装了天然气管道。目前工程已通过验收,住户只需到相关部门开通就可以正常使用天然气。”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介绍,为了住户安全和加强管理,整个小区安装有智能监控系统;为满足住户对运动健身、休闲游憩、休闲游憩等需求,中心对小区绿地加以修整,建成体育公园,住户“足不出小区”就可以休闲健身。

廉江市佳和街公共租赁住房内部简洁大方。记者张锋锋 摄

不断健全具有湛江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直以来,我市坚持保障和民生先行,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将改革发展和创新相结合,为我市住房困难群众提供了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住房保障,满足不同层次的群众住房需求,切实让困难群众、新市民、新青年和城市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安居、住有宜居”,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兜底”作用。目前我市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涉及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住房,辐射各县(市、区)。

湛江市住房保障工作按“问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解决”的思路,以房源筹集、规划土地配套政策支持为支撑,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工作,进一步健全具有地方特色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为发挥住房保障的兜底作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市把公共租赁住房覆盖面扩大至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户籍居民,并将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公交车司机和环卫工人纳入保障范畴,对公益岗位群体开展定向配租。同时,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特别是符合国家扶持和优抚政策的特困家庭,实行“优先配租、租金优惠、一对一精准帮扶”。

霞山区建设路24号保障房小区内停车场。记者 林石湛 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我市出台一揽子政策,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000套,推动当地无房常住人口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据统计,在住建部门的大力推动下,2023年全市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349套。

不仅如此,湛江市还积极推进装配式保障性住房,打造绿色节能样板工程。湛江市东盛路南侧和农林二路钢结构装配式EPC公租房项目,作为粤西经济圈首例建设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采用EPC工程招标模式,设计、采购、建造一体化施工,构件实现工厂智能化预制、现场安装。施工过程结合智慧工地、绿色施工、红色工地等智能、生态管理理念,对推进沿海台风高发多发地区钢结构装配式研发,引领湛江建筑行业新一轮施工管理变革,具有重要借鉴和推广意义。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重点围绕新市民、青年人的保障需求,积极补齐市场租赁住房短板,全面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加快推进后续规范文件颁布实施,做到“保基本、分层次、广覆盖”,不断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文/记者文秋华 图/记者张锋锋 林石湛;编辑:周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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