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深圳鼓励金融机构推行“六专”机制

南方+ 记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深圳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从七方面提出18条举措,围绕“20+8”产业集群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推动深圳银行业保险业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精准优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支持机构开展研发贷款,探索创新集群化审批模式

在着力构建与科技型企业相适应的专营服务体系方面,其中提出,建立多层次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动在前海、河套、深圳高新区等科技型企业聚集区域认定科技支行。鼓励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立完善科技金融专用制度、专业人才、专项考核、专门风控、专属支持、专线对接的“六专”机制,单列科技型企业信贷规模,实施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完善尽职免责机制,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在持续完善多层次全周期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供给方面,其中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出针对性举措:

完善大型科技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并购融资、研发融资、风险管理、资金归集、债券承销等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方案支持银行机构开展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支持银行机构探索开展研发贷款。

优化中小科技企业专属金融服务,优化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各类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探索创新集群化审批模式。

加强初创科技企业标准金融服务,重点提供线上、批量、智能的标准化金融服务,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

满足科技型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不断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信托、数据信托、科研设备融资租赁等业务模式,支持银行理财、保险、信托等资金依法合规投资面向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丰富科技创新的早期资金供给。

完善“股贷债保”联动,推动科技金融“入园惠企”

在全面优化风险分担及风险收益匹配的管理机制方面,其中提出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功能,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险种发展,构建涵盖科技型企业生产经营、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全过程的产品体系。

此外,其中还提出持续优化科技金融生态体系建设。完善“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联动深圳“20+8”产业基金群、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科创种子基金,更好助力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依托前海合作区、河套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全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健全科技企业、科研项目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机制。联合金融机构、科创企业、高校院所、行业组织,通过项目路演、资源对接等方式,推动科技金融“入园惠企”。

在加强深港科技金融交流合作上,其中提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制定银行保险机构科技型企业客户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白名单”,便利企业在深港两地信用融资。

南方+记者 戴晓晓

编辑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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