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现场|委员呼吁放开单身女性“冻卵”,或可提高生育率

南方+ 记者

1月28日,深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开幕。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单身冻卵”问题成为热议焦点。随着“晚婚晚育”现象日益凸显,大龄未婚女性的生育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新风和睦家医院执行院长周晓梅在分组讨论会上提出,应放开单身未婚女性冷冻卵子的限制,以解决大龄女性的生育困境。

数据显示,中国结婚率2013年见顶后持续回落,1990-2020年我国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从22.15岁推迟至27.95岁,平均初育年龄从24.1岁推迟至27.5岁。

“中国有超9000万的适龄未婚女性。我认为,放开单身未婚女性冷冻卵子,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人口出生率。”周晓梅解释。

然而,目前健康的单身未婚女性在我国是不允许冻卵的。

2003年,由原中国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文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据周晓梅介绍,在国内冻卵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有严格的医学指征,还必须持有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患有不孕不育的夫妇才可采取冻卵,而对于那些有生育能力、未婚女性,暂未获得冻卵批准;二是对于部分特殊人群,也是可以采取冻卵的,比如恶性肿瘤的未生育女性,因为化疗会对卵巢造成损伤,可能导致不孕,所以可以通过冻卵来保存生育能力。

近年来,我国的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迅猛,成功率与美国、日本等国家并列第一梯队。随着生殖技术的发展和伦理观念的演变,对于这一规定的合理性和适用性也引发了新的思考。

周晓梅认为,该规定存在一定滞后性。由于各种因素,比如婚恋观的变化、经济压力的增加、教育水平的提高,造成越来越多的女性晚婚晚育,使她们失去了最佳的生育机会。如果法规上能容许这些女性在最佳的生育年龄将自己的卵子冷冻保存起来,或许能解决大龄女性的生育困境,弥补她们无“后悔药”可吃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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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记者 曾南希

图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方周末

编辑 程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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