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走他人财物或藏匿属违法犯罪!广铁警方侦破多起“捡拾型”盗窃案

广东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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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来临,旅客在候车乘车期间容易遗落行李和财物。部分遗失的物品被热心人捡到后会送交车站或者警方,但也有部分会被人直接拿走。然而,捡到他人财物直接拿走,甚至藏匿的行为或涉嫌违法犯罪。

近日,广州铁路警方连续侦破多起“捡拾型”盗窃案件,经办案民警法治教育,2名盗窃嫌疑人选择于春运首日到铁路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破解他人手机密码实施转账

1月22日,广州站派出所接到由湖南株洲铁路警方转来的一宗警情。报警人何先生于1月20日当天从广州站乘车前往株洲,其在安检机过机安检时,不慎遗落了一个黑色小背包。包里有三部手机、两张银行卡和一张社保卡。

“火车开了,我才发现包丢了。”更令何先生着急的是,待他回到家对背包中的银行卡进行挂失时发现,银行卡已经被转走数千元。

经调查,旅客何先生在安检口过机时,因携带行李较多、又匆忙赶车,便忘记拿取自己的黑色小包。该包接着被其他旅客的行李推挤到了地上,2部黑色手机也从中滑出。

其身后的旅客女子李某在拿取行李时,发现了手机和黑包,环顾四周确认无人认领后,将手机装进小包据为己有。接着,李某拿出黑包中的一部手机,试出了开机密码,并分五次向自己转账,一共盗刷4900元。在银行卡显示余额不足后,李某才停止了操作。

在掌握了李某盗窃他人行李并盗刷银行卡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后,办案民警立即与李某取得联系。

经法治教育,26日李某携带盗窃的物品主动到广州站派出所投案,并表示愿意退还窃取的4900元及挎包内物品。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目前,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9日,广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也接到类似案件,乘客陈女士遗留在座位上的手机不翼而飞。

原来,陈女士在列车准备抵达广州南站前起身到洗手间,随手将手机放在了座位上。出洗手间时,列车刚好到达广州南站,她便跟随人群一同下了车,全然忘记其手机还在座位上。直至走到出站口楼梯时,陈女士才想起手机还在车上,便立即返回车厢。此时,手机已不见踪影。

民警查阅车厢视频发现,当日21时43分有一名男性旅客经过陈女士座位时有个弯腰拿东西的动作,随后便在广州南站下了车。经研判分析,发现旅客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嫌疑人杨某,在民警耐心的法治教育及劝导下,嫌疑人杨某于26日携带赃物前往陆川站派出所自首。

杨某供述,他看见有人遗落了手机,便一时起了贪念,将手机“捡”走,回家后还去手机店刷机企图占为己有。日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顺走”他人挎包并快速销赃

1月22日,毕女士来到广州南站准备乘车前往广西贵港。刚过安检后,她突然想起还有一个手提包在安检传输带上,于是转身返回去取包。可就在这短暂的间歇,手提包已经消失不见。毕女士着急地向广州南站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调查发现,毕女士“丢失”的挎包是被他人盗走。

原来,毕女士过安检后没有拿走小挎包。排在其身后的中年男子见财起意,取行李时“顺手”拿起小挎包并快速放入外套夹在腋下,逃离了现场。

随后,民警根据嫌疑男子的路径,在候车厅的一处垃圾桶翻找到了毕女士的银行卡和包内其他物品。经过清点,毕女士的一部手机和现金200余元人民币被盗。

随即,民警立案侦查并于当晚20时,在深圳福田区某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偷盗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已将手机卖给了手机维修店。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的手机和现金均被追回。

广州铁路警方提醒:春运期间乘车出行,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防止遗失、误拿或漏拿,耽误行程。如遇到不法侵害或者物品丢失的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民警报警求助。

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范子琦 吴穗莹 梁颢轩

编辑 田一鸣
校对 郭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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