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销售有毒“减肥药”,男子获刑并被判罚款及公开道歉

南方+ 记者

“没有尝试,那么就将会一无所获,用的人都已经成功瘦了!”……诱人的广告词,叠加各种看不懂但很科技化的名词,让那些想着轻轻松松“躺瘦”的人怦然心动。为了谋取高额利润,李某铤而走险,购入一批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 “减肥药”,并加价售卖,最终让自己锒铛入狱。近日,韶关仁化法院审结了该起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因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作出十倍惩罚性赔偿,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2年7月,被告人李某通过网络购进一批标称为“佳立秀牌曲俪胶囊”的盒装产品及散装金色胶囊,再用另购的试用装包装袋和包装瓶重新分装后,在自己的网店大肆宣传并加价销售该款“减肥药”。很多人被李某宣称的减肥功效所打动,购买了该产品。截至案发,李某累计销售订单854单,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98194.74元。2023年2月6日,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局在李某实际经营地点仁化县某居民楼查处大量未来得及销售的“减肥药”及包装材料一批。经检测,李某所出售的“减肥药”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和使用的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且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根据李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仁化法院依法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支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98万余元、同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

“西布曲明”是一种曾被用于减肥药的化学制剂,因会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于2010年起被国家有关部门禁用,现在仍有不法分子生产、销售掺杂“西布曲明”的“减肥药”,广大群众在购买减肥产品时,应遵医嘱,通过正规渠道谨慎购买。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朱德伟 欧吉琼

编辑 阙紫晴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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