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侵入住宅罪案,被告人因酒后翻墙进入邻居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案情简介
2023年夏,黄某与同事聚餐,酒过三巡后,大家陆续回家。凌晨,身着一条内裤的黄某翻窗进入对面楼栋同楼层袁某的住房(两栋楼间距不足1米),正巧被袁某发现。惊慌之下,袁某通过微信叫来同事帮忙。黄某见状再次通过翻窗的方式爬回其住处。不久,公安机关在黄某住处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法谚有云: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每个人的居所都属于“非请勿进”的私人场所。本案中,被告人黄某醉酒后翻墙闯入邻居住宅,是典型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此外,非法侵入住宅除了侵犯房主、租客的隐私之外,往往有可能伴随其他目的的犯罪,如针对人身的暴力犯罪,针对财产的侵财类犯罪等。在此,法官提醒大家,深圳城中村密集,握手楼林立,房屋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易发生违法分子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我们应当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在防范住宅安全风险的同时,规范自身言行,尊重他人隐私权,不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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