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站周边地块(铁路以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区摇珠定房 (第四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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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北站周边地块(铁路以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区摇珠定房(第四批)公告

广州北站东广场被征收房屋权属人:

      为维护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居民安置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受广州花都区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街道办事处定于2024年01月31日上午11:00在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1号(新华街道办事处大礼堂)开展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北站周边地块(铁路以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区摇珠定房(第四批)活动。

请在2024年01月29日之前,已完成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且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签约人、经公证的已故签约人的继承人或有相关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其他权利人,于2024年01月31日上午(9:00-10:30)携带本人身份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材料(如涉及需办理相关公证事项的),前往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1号(新华街道办事处大礼堂)签领摇珠资格确认书,在现场等候,11:00准时参加本次摇珠定房活动。本公告及活动实施方案将同步在广州北站东广场征拆指挥部、“今日花都”微信新闻公众号和《信息时报》报刊上公开发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4年01月24日                

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北站周边地块(铁路以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区摇珠定房(第四批)实施方案

为确保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居民安置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拆迁政策规定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北站周边地块(铁路以东)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花府〔2017〕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已签约并选择产权调换方式,于2024年01月29日之前已签约,同时取得《广州北站东广场第四批摇珠定房资格确认书》的广州北站东广场被征收房屋权属人。

二、适用对象

参与摇珠定房的摇珠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摇珠人原则上必须是征收补偿合同的签约人、经公证的已故签约人的继承人或有相关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其他权利人。

2.若符合本条件第1项中的签约人或继承人或相关权利人不止1人的,须在《广州北站东广场第四批摇珠定房资格确认书》上共同确定其中1人作为摇珠人。

3.摇珠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摇珠定房的,必须经法定程序(公证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摇珠。

三、摇珠原则

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以“早签约、早摇珠、早受益”为本次广州北站周边地块(铁路以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区摇珠定房的基本原则,具体分房细则如下:

1.先签约先摇珠原则:本次摇珠定房,以安置房套内面积50㎡、60㎡、70㎡(两房)、80㎡、90㎡、100㎡、110㎡、120㎡、130㎡、140㎡、160㎡为标准,划分11个批次进行;同一批次内,先签约的先摇珠,签约时间为同一时间的,由广州市花都公证处以随机摇珠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2.先选栋后摇房原则:在摇珠定房过程中,摇珠人先选定楼栋号,再根据楼栋号所对应的通道进行摇珠定房。

3.限时摇珠原则:摇珠机启动后,每名摇珠人应在30秒内完成摇珠,若30秒内经工作人员提醒后仍无法完成摇珠,则由工作人员代为操作,摇取结果视为摇珠人默认摇珠结果并作为被征收人最终分得的安置房号,如果在摇珠过程中号珠被摇珠机卡住,由现场公证人员进行判定。

4.摇珠确认原则:现场摇珠结果即为被征收人在广州北站周边地块(铁路以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区最终分得的安置房。    

未在规定的核查登记时间内报到的摇珠人,若所在摇珠顺序批次尚未完成摇珠,则在所在摇珠顺序批次最后一名摇珠;若所在摇珠顺序批次所有摇珠人均已完成摇珠,则在当天所有批次摇珠结束后顺延摇珠。

因故未能到场参与摇珠的摇珠人,可在本次摇珠定房工作结束后,参与下一批次安置房的摇珠定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摇珠时间

2024年01月31日(早上9:00开始签领摇珠资格确认书,11:00开始摇珠)

五、摇珠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大礼堂(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1号)。

六、摇珠流程

1.签到及签领摇珠资格确认书。摇珠仪式当日,摇珠人和随行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材料(如涉及需办理相关公证事项的)及其他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签到区进行资格核查登记,并签领《广州北站东广场第四批摇珠定房资格确认书》,再进入摇珠会场。

2.依据先后顺序进行摇珠。待分配的安置房房源按照户型、栋数划分,摇珠机有对应的通道,摇珠人按自己意愿选择心仪单位的栋号,并开始摇珠。通道内有所在栋号的即时房源销控信息,摇珠人可通过即时房源选定楼栋号,并在该栋号对应的通道进行摇珠。“珠”面上显示的具体房号则为被征收人分得的安置房(如,“珠”面显示14栋1202则表示14栋12层02房为被征收人分得的安置房)。

3.登记确认摇珠结果。摇珠结束后,摇珠人须填写《广州北站东广场第四批摇珠定房结果确认书》,以备后续办理安置房相关手续。

4.摇珠结束后有序离场。摇珠结束后,摇珠人及随行人员应按照现场指引有序离场,不得在场内逗留,以免影响下一批次摇珠。

以上摇珠定房过程,由公证处全程公证,并受同一批次其他摇珠人共同监督。

温馨提示

1.参加摇珠时,摇珠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广州北站东广场第四批摇珠定房资格确认书》原件、受委托的摇珠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涉及),到签到区登记核查摇珠资格,等待摇珠。

2.摇珠期间,摇珠人最多可携一名18~60岁、当天身体状况良好的成年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摇珠现场。为保障摇珠定房有序高效开展和现场人员安全,请摇珠人不要携带未成年人和宠物到场。

3.由于摇珠定房程序时间较长,请身体有特殊情况的摇珠人自备应急药物,并对自身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4.进入摇珠主会场须接受安检,请摇珠人及随行人员不要携带任何液体及易燃易爆(如打火机、汽油等)、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有发现,违规物品将予以没收,责任自负。

5.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所有。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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