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也是我国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是人民法庭履职尽责的一方天地。
身处深圳人口大区,收结案量、人均结案量均居全国前列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下辖西乡法庭、沙井法庭、松岗法庭、福永法庭、石岩法庭等5个派出法庭,它们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治理、维护公平正义中起着重要作用。
即日起,南方日报、南方+联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推出《宝安·百姓身边的法庭》系列,以5个派出法庭为观察视角,看超大型城区社会治理的法院样本,观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院模式。
石岩法庭字幕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推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共入选60个案例。其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篇”共12个案例,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石岩法庭作为广东唯一案例入选。
作为一家2018年才揭牌成立的年轻法庭,石岩法庭是如何做到的?
确立四大定位
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
石岩法庭庭长韩磊介绍,法庭在做好审执工作的同时,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社会上有一种观念,依法维权就是打官司,这造成很多矛盾纠纷直接涌入法院。”韩磊说道,这不仅造成法院案多人少,还会影响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
在韩磊看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就是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此,石岩法庭确立了四个定位。
第一,做好定纷止争的好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是法官的第一职责。
第二,当好辖区党委的好参谋。通过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等方式,为辖区党委社会治理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第三,做好社区干部的好伙伴。石岩法庭在每个社区都配备了社区法官,积极开展调解指导和司法确认工作,为社区更多地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石岩法庭延伸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式的诉讼服务。
解纷措施多管齐下
“有纠纷、到社区、先调解”越来越受认可
为了做好人民调解纠纷工作,石岩法庭依靠党委领导优势,将街道综治信访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庭诉调对接中心以及行政执法服务等资源优化整合,搭建了石岩街道多元调处中心。
中心涵盖了纠纷调解、法律服务、诉调对接、心理服务等多种服务,让市民群跑一次、进一门,就“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家庭暴力、心理疏导等问题。
针对辖区内企业众多,劳动争议和商事纠纷占纠纷总量超60%的特点,石岩法庭也积极引导工会和商会参与纠纷调解,让辖区劳动争议案件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最多的一年下降幅度达24.7%。
与此同时,石岩法庭善于借助人大代表的影响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并将诉讼过程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向人大代表报告,配合他们深入调研,促进了一系列民生问题解决。
“我们也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一个平台、五项机制、五个指标’的“无讼”社区创建标准,实现‘纠纷化解在社区,矛盾不上交’的善治格局。”韩磊说道。
经过几年努力,韩磊发现,社区干部越来越积极地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有纠纷、到社区、先调解”的理念也得到更多老百姓的认可,进入法院的诉讼案件也逐年下降。
韩磊表示,石岩法庭将继续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优势,为辖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策划】崔洁 王娟 苏国锐
【统筹】古雅妍 苏国锐
【文案】苏国锐
【拍摄】何俊 刘玳杞
【剪辑】刘玳杞
【视觉设计】文海燕
【出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深圳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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