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时到账”“撤销转账”
多见于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
等网上转账平台
本是为了应对电信诈骗的手段给予的缓冲
岂料一些不法分子
却利用“延时后撤销”的方法来实施诈骗
导致收款方财货两空
实在是让人防不胜防
案情回顾
吴某在广州市从事服装经营批发生意,某日,陈某向吴某订购一批衣服,双方约定先支付货款后发货,达成交易后陈某向吴某出示了支付宝转账截图,吴某看到截图后以为钱到账了,就将对方订购的衣服打包发货。一段时间后,吴某查看名下账户的交易明细,却发现货款凭空消失了。吴某马上联系陈某,对方却多番推脱、甚至不回信息,吴某见催促无果,遂向警方报案,不久后陈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明,陈某提前将支付宝到账时间设置为“24小时后到账”,转账完截图后再撤销,以此手法诈骗了多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近3万元。近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案件内容、形式存在改编,涉案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普法时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到本案而言,在交易中,陈某通过虚假的转账截图欺骗对方发货,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将根据犯罪情节依法予以惩处。广大网友切勿铤而走险,钻转账的漏洞赚取不法之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官提醒:
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信转账截图,由于不少支付软件和银行卡转款并不是实时到账,这个时间差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因此,交易时一定要擦亮双眼,确认清楚钱款是否真的到账。如果货物已经发出,发现钱款确实未到账时,还可以迅速联系快递拦截,以免财货两空。
来源:荔湾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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