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率先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 翻译将有“标准答案”

南方+ 记者

广东省首部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政府规章《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于去年8月19日起施行。1月18日,珠海市召开“推进珠海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推动落实《管理规定》,邀请社会主体、广大市民和在珠外籍人士参与纠错,营造国际化语言环境氛围。  

珠海毗邻港澳,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据悉经济特区建设40多年来,珠海的城市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也取得较大成效,但相比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珠海目前仍存在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缺失、错漏、不规范现象。为推动完善有关工作,珠海市外事局牵头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6月30日十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广东省首部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政府规章。  

较早前,珠海市外事局将分批次组织工作人员对珠海市机场、码头、车站、街道、公园、购物商场以及规划展示厅、办事窗口、社区活动场所等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面向在珠工作、留学的外籍人士开展问卷调研,收集梳理了对珠海多维度的评价、意见和建议,推进珠海外语标识规范化管理。珠海市外事局已编制地方标准《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从源头和机制上消除外语标识乱象,为重点领域如文体旅游、医疗卫生、产业园区,提供外语译写“标准答案”。  

珠海市外事局副局长张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以落实《管理规定》为重要抓手,做好统筹协调作用,发动更多公众参与,助力珠海打造开放、包容、友好的国际化环境。在编制公布珠海市《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一批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继续编制第二批地方标准,为珠海市相关公共设施、标识的英文译写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进一步提高和保障城市公共设施标识的英文译写准确度、规范性;优化升级“珠海外事”公众号,增加双语新闻信息发布频率,提升涉外工作人员对外交往能力和工作水平;将搭建有奖纠错、全天候纠错反馈平台,邀请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参与城市管理,更好地聆听珠海市民及在珠外籍人士的声音,推动全体市民参与共建城市国际语言环境。  

《南方》杂志全媒体记者、南方+记者|左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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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校对】华成民

【值班主编】刘树强 刘龙飞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党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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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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