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悬疑追凶剧《三大队》迎来收官。
该剧讲述了犯罪嫌疑人王大勇、王二勇兄弟俩,在宁州入室抢劫,强奸、枪击杀害了一个女孩。三大队的刑警队长程兵和队友们夜以继日地调查,却只抓到了王二勇。但审讯中发生的意外,让三大队再也不似从前,程兵也因此入狱。然而,漫漫追凶路才刚刚开始,在逃的王大勇仍然不知所踪……
对真相的执着
对正义的坚持
三大队能否把握光明?
本期【追剧普法】
带大家一起来看
《三大队》中的法律点!
01
三大队对兄弟俩展开全力追捕,不久,王二勇便被联防队和热心群众抓住并报了警。警察赶到时,群情激愤的众人正在殴打王二勇。程兵(秦昊 饰)将其带回警局审讯时,已经全部交代了的王二勇还不断用言语刺激着众人。在愤怒中,程兵向其挥了一拳。不料,因为这一拳,让原本就有伤的王二勇突然抽搐,最终不治身亡。而程兵则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讯问时使用暴力,有何法律后果?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实施殴打暴力行为,可能构成刑讯逼供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依照剧中情节,程兵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过程中,因不以刑讯逼供为目的,故意殴打王二勇,造成王二勇死亡结果,不属于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罪,不应当以刑讯逼供罪追究刑事责任。但程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死亡结果,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若程兵在讯问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刑讯方式逼取口供,造成犯罪嫌疑人伤残、死亡结果的,则应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至第一百二十三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零九条,集中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相关内容,包含讯问人员、讯问地点、讯问时间、讯问内容、讯问笔录和讯问时录音录像等。
此外,与审讯相关的法律规定还包括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讯问、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依法予以排除的非法证据,不得宣读、质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02
程兵的师傅七叔(杨新鸣 饰)听到王二勇死亡的消息后,急忙出门,结果晕倒在了家门口。经送医治疗,七叔是因血压异常引起的中风,从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陪伴照料。但因为是在家中出的事,不能算作工伤。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剧中,程兵的师傅七叔在家门口晕倒,不符合工伤认定的任一情形,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03
程兵入狱后,妻离子散。出狱时,程兵的女儿桐桐正值高二,却因程兵犯过罪而无法通过国防政审。为此,桐桐找到了父亲程兵,想与他签下“断绝父女关系协议书”,通过这种方式远离犯过罪的父亲。
“断绝父女关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剧中,桐桐无法通过“断绝父女关系协议书”来解除与程兵的父女关系,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有悖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解除,更不能以登报、协议等方式解除。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均为法律所赋予,不可通过约定加以改变或放弃。
04
王二勇死后,警察也一直没有找到王大勇。程兵出狱后,决心抓住王大勇,在蛛丝马迹中寻找王大勇可能出现过的地方。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十三年,程兵身边的队友都已经步入正常生活轨迹,只有程兵还在坚持不懈地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漫长的追凶路迎来了终点。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剧中,犯罪嫌疑人王大勇在警察追捕的过程中逃跑,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有关追诉期限的延长,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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