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加装电梯用了4年,司法如何化解难题?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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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全国多地出台政策推动这一民生工程落地。在电梯加装使用过程中,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因需求和利益不尽相同,众口难调,容易引发矛盾。前不久,最高法发布了一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历时4年才修建完成的典型案例引发关注。

15:42

邻里失和

老楼加装电梯用了4年时间

这是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一个老旧小区,建成于1989年。张先生1991年结婚,1990年装修搬进来住,到现在三十多年了。

刚来到这里时,张先生觉得小区的周边配套完善,生活各方面非常便利,买菜方便,出街也方便,地铁去其他地方也挺好,对这里的居住环境很满意。

然而随着年龄增大,张先生开始感受到了一些不便:由于这个小区建成较早,当初没有建造电梯,而自己家在8楼,每天出门就只能走楼梯,年轻时候还没什么感觉,但现在年纪大了,爬楼就变成了一件费劲的事。

张先生的邻居蔡先生也在这个小区住了近30年,同样住在8楼的他有着相同的烦恼。

“年轻的时候,买楼觉得八九楼好风光,又通风好,好凉快,后来年纪慢慢大,就觉得累了,开始八楼没问题,后来觉得上六七楼,就差一层楼就觉得有点累,后来慢慢,四五楼已经喘气了。”蔡先生说道。

前几年,蔡先生的身体出现了一些毛病。在得了骨膜炎后,爬楼对他来说不仅是体力上的消耗,更会带来身体上的疼痛。

“骨膜炎,就没办法走楼梯,那时候走到三楼就走不动,休息15分钟都没用。一走台阶就疼得整个人出冷汗,整个身体发软,会出现这种情况。”蔡先生说。

据了解,住在这个小区的多是老年人,他们和张先生、蔡先生一样,深受爬楼的困扰,也都迫切地希望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时间来到2018年,蔡先生了解到,当地出台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政策,于是他马上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邻居们。

“一知道这个,我们很踊跃,但是那时候不知道怎么走,怎么批,就问人家,这个流程该怎么办,怎么申请去把它建好。”蔡先生说。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这栋楼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才能申请加装电梯。很快,有需求的业主推选张先生、蔡先生等人作为代表,并逐一找同楼的其他业主征询意见。

“有几个筹委,一起商量以后,就每家每户去动员,高层的基本上都赞成。”张先生说。

住在高层的业主都赞同修建电梯,但是低层的业主却有些不同意见。一方面他们对于电梯的需求不大,另一方面,觉得加装电梯会影响自己的居住环境。

“我们也同意补偿。问题就是,因为没有什么标准,需要大家协商。”蔡先生说。

经过沟通协商,确定了补偿标准,一部分有异议的住户也同意了加装电梯的方案。很快,业主们就加装电梯进行了投票,最终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投出赞同票,这也就意味着这栋楼符合申请加装电梯的要求,随后,张先生等人到主管部门提出加装电梯申请。2018年11月,当地住建部门给他们颁发了许可证,批准这栋楼加装电梯。

以影响自家采光等为由

一楼业主阻挠施工

按理说,有了正式批文,张先生等人盼望已久的电梯应该马上就能动工修建了,但实际情况却没有他们想的那么顺利。

影响施工进度的是一楼业主钟女士,当初在投票时,她就一直不同意修建电梯的方案,觉得电梯影响了自家的采光,还会带来噪声。

“她说影响采光、噪声、通风,而且她的房间贬值了,我们的涨价了。”蔡先生补充道。

在协商时,高层业主们也表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钟女士进行补偿,但是对于具体金额,双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我们也觉得多多少少有点影响,给她补偿,很多业主说补偿可以,但是要求太高肯定不行。”蔡先生继续说道。

业主代表表示,由于他们一直在和钟女士沟通,修建电梯也因此停滞了下来。到了2021年,业主们觉得不能再等了,他们找到一家建筑公司签订合同,并希望尽快开工。然而,就在施工队进驻小区准备施工时,钟女士却出现在了施工现场。

“一看挖机来了,她就跑到这个挖机的前面去,不给你开工。”“她就跑出来阻挠,跑去工地里面。那时候我们也报了好多次警。”张先生、蔡先生描述道。

面对钟女士的行为,施工方和业主多次报警处置,也曾找街道、居委会进行调解,但是都没有什么效果。

张先生等人表示,由于钟女士三番五次阻挠,加装电梯的施工进展非常慢。无奈之下,2021年8月,施工公司将钟女士告上了法庭,认为钟女士阻挠施工,导致工程至今未能完工,请求法院判令钟女士不得对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和破坏,并对阻挠施工的损失进行赔偿。

排除妨害案开庭

法官充分审核证据

高层业主迫切需要的电梯一直没能开工,同时,业主之间的矛盾也因此越来越深。那么受理这起案件后,法院能否通过判决让电梯顺利完工,同时又化解邻里之间的矛盾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办案法官认为,案件的焦点是钟女士的行为是否对电梯施工造成了阻挠。

在庭审中,原告方提供在施工现场拍摄的视频图片,以此证明钟女士阻挠施工。

广州海珠法院法官陈心萍介绍,挖掘机准备进场工作的时候,钟女士坐在了施工现场,我看到的视频是,她没有过激的肢体动作或者是一些其他冲突。

从图片上可以看到,在施工现场,被告钟女士站在施工器械旁,看上去并没有很激烈的行为。被告方辩解称,自己只是在小区公共场所内正常活动,没有阻碍工程施工。

“她的辩解就是认为她的行为不构成阻挠或破坏,因为就是坐在自家门口,并没有进行一些肢体上主动去阻挠的行为。”陈心萍说道,要认定被告的行为是否对施工造成阻挠,除了现场视频图片外,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综合全案的证据,从事情发生之前各方协调,以及现场工人到庭来作证,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之后,法院最后认定,一楼住户的行为,确实对原告的施工造成了阻挠和破坏。

经过审理,海珠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钟女士不得对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和破坏,并向承建电梯的公司支付3600元。

陈心萍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法院最终判决一楼的住户必须立即停止阻挠和破坏,同时也审查了原告提供的证据,根据案情和证据,认定了实际停工损失,也判令阻挠的业主要赔偿原告的停工损失。

案件一审宣判后,钟女士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上诉案件,二审法官分析,这虽然是一起建筑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案件,核心其实是高层业主与钟女士之间,因为修建电梯而积累多年的邻里矛盾,只有想办法化解这一矛盾,才能真正让钟女士停止阻碍施工的行为。

广州中院房产庭副庭长赵琦铭介绍,经过审理,法官发现真正实质性的问题是,没有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所以会产生目前的纠纷。希望一案化解纠纷矛盾,就是处理案件的主要目的,是实质性化解纠纷和矛盾。

在案件审理的同时,法官也积极与钟女士进行沟通,一方面告知阻挠施工的行为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继续实施,法院将强制执行,另一方面也建议她,如果觉得自身权益受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主张。

经过审理,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琦铭谈到,因为多数老旧小区高层业主年龄比较大,肯定矛盾和利益是有冲突的,但这个利益应当是在能够合理容忍的一个范畴,可以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去填补。钟女士最后也表示,接受这个观点,也愿意配合。

既有强制性的法律判决,又有法官的释法说理,钟女士最终停止了阻碍行为,转而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二审判决后,工程也恢复了正常施工。2023年初,在获得批文的4年后,这栋楼加装的电梯终于顺利完工,张先生等住在高层的业主再也不用为上下楼发愁了。

“出行、买菜,上下出去都方便很多,提东西多点都可以,买多点也可以。”张先生说。

赵琦铭介绍,想通过这个案件,去宣示一个正确观念。首先,法律对于合法加装电梯,给予肯定和支持;第二,还是要主张邻里之间去相互协商、相互沟通;第三,维权,也必须是合法维权。

【来源:央视新闻 广州中院 海珠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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