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理的考验:失控的女朋友 | 法援故事②

佛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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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以禅城一名普通律师(刘希)的视角,讲述了其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两宗法援案件。在罪与罚、情与理并存的故事中,既展示了禅城法援律师的专业素养,也彰显了禅城法律援助的温度。

本期要讲述的故事是:失控的女朋友

正文

一、失控的当事人

“刘律师,你的当事人刚才打电话说案子被告带着人来拆电表赶她走,她要烧房子跳楼自杀,挂了电话之后我们再打回去就关机了,你能不能想办法联系上她?我们担心会出事。”书记员在电话里焦急地说道。

这一通电话让我有点措手不及,赶紧靠边停车后,一打当事人电话果然关机,看着下班晚高峰的车龙,如果真出事的话,等我赶过去估计已经来不及,于是我赶紧想办法联系上了当事人小区的物业,说明情况后,请求物业赶紧上楼查看,并让人巡查一下楼房周边是否有异常,随后又联系上了禅城区法律援助处,法援处接到信息以后,立刻联系了当事人所在社区居委、综治维稳和派出所。我又联系了当事人家属,看能不能来个家属看着点,不然容易出事。几通电话打完,得知各方联动后都没有发现异常,悬着的心才算是稍稍落地。

没错,这是一单法援案,法律援助处指派给我时,还郑重地跟我说,当事人有心理障碍,比较难接触,之前指派的律师实在顶不住了,看我能不能救救急。

我心想,好歹我也执业10年了,什么样的当事人没见过,以前还指派过一个患有重度焦虑,且把书记员分分钟惹毛的当事人的案子,不也啃下来了?能有多难接触?于是自信满满的接下了这个任务。结果约当事人来所面谈后,发现我有点高估自己了,与当事人的初次见面,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

当事人的材料里显示她有抑郁、焦虑和双相情感障碍,而表现给我的情况就是:防备心理很重,听不进意见,不想听到风险提示,甚至只要说话时有某个字词不合心意,马上就变得非常激动,觉得你在为对方说话,全程无法冷静,导致原本可以很快完成的会谈,从下午两三点耗到了晚上七点才算勉强完成。

二、案件的拉锯

我了解到,当事人谈恋爱期间,多次在争吵时被男友殴打,报过警,对方也被警方拘留过,还写了承诺书,同意给她补偿,之后两人就分居了。但当事人坚持认为没有和对方分手,所以住进了对方名下的房子,不但要求对方兑现补偿承诺,还要求对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收入进行分割。

当事人部分诉求倒是有法律依据,只不过提出的各项诉求金额实在是高得吓人,如果真按她说的打官司,肯定判不了这么多,还要损失很大一笔诉讼费,虽说可以申请缓交,但始终是要交的。

当事人目前的状况无法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都成问题,更别说要承担这样一笔诉讼费了。好说歹说,总算把她的期望值压下来一些,我答应先写好起诉状,到时她看过没问题了才能起诉,这才算是告一段落。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我和当事人对起诉状金额和内容的反复拉锯。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不断地劝说她调整起诉金额,可每一次调整,都伴随着她认为我在帮对方说话的指责。

诉状还没理出个头绪,男方反而先起诉了,一是说双方已经分手,她就不应该再继续居住在男朋友的房子里,要求她立即搬离;二是说她在各个网络平台上指名道姓的辱骂男方和公开男方隐私,要求她赔礼道歉并赔偿。本着一事不烦二主的原则,最后这两个案子的应诉指派还是我,既如此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三、法援人的善意

男方在起诉后,为了赶走女方,注销了房屋的用电户头,带人来拆电表,于是就出现了这个故事开头的一幕。联系上当事人后才得知,关机的原因是因为她手机没电了,虚惊一场,我却因为这事惹怒了她,第二天指责我为什么要惊动她的家属,她不想把事情告诉家里人,我这是跟对方合起伙来逼迫她,然后就是一段又一段的破口大骂。

对此我也只能表示无奈,并不是非要受虐,只是这个当事人始终让我有一点同情。她各方面条件其实不错,曾经也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只是因为抑郁焦虑的原因,最终沦落到家人不能理解,男友无法忍受,更没法工作,只能一人独居在男友或者说前男友的房子,困守在过去的时光里,靠着家人时不时的接济和各种借贷维持基本生活。

她的某些行为很过分,但也只能归咎于心理疾病的影响,她把满腔的希望都寄托在案子上,而法援或许是她最后的救命稻草,作为一个自认为被全世界抛弃的抑郁症患者,自杀有时并不是一句气话。

四、尘埃落定

我顶着不断的指责、谩骂和投诉,一边准备做女方被告代理人,应诉返还房产和名誉权纠纷,一边做女方原告代理人,确认同居纠纷的起诉状和起诉立案,三个案子在指派后半年时间里逐一开庭和判决,最终算是平稳落地。

作为代理人,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解释庭审状况和判决内容,一方面保持与法官的沟通,三个案子三名法官都在充分理解女方困境和难处的情况下,在依法判决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了双方缓冲的余地:

01

房屋需要返还,但考虑到疫情因素,各地封闭出入,女方在本地没有其他住所,也没有收入,所以给予了女方半年的搬迁缓冲期;

02

女方在网络平台上的指责和谩骂,考虑到女方的心理疾病因素,未予追责,但公开男方个人隐私需要担责,女方应停止上传此类信息,并赔礼道歉,同时承担赔偿款2000元;

03

同居纠纷的案子,基于男方已有承诺,且同居期间女方患有尚未治愈的疾病,男方依法应予扶助,故判决男方支付补偿款20万元。

除了女方起诉的同居纠纷,因男方不服上诉外,女方对三个案子都服判息诉,最终男方上诉的案子也维持了原判,女方拿到了法院执行到位的补偿款回到了家乡。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我颇感欣慰,衷心希望当事人能够早日走出心理困境,重新开始自己新的人生。

经办这个案子的半年时间里,总会因为这位当事人有点心力交瘁的感觉,有时无奈,有时也愤怒。其实无论是经办法官,还是法律援助处的接待人员,亦或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和辖区民警,他们的压力并不比代理律师小,一样也承受着当事人倾诉时的漫长重复和不如意时的指责谩骂,甚至要承受判决下来后当事人可能采取过激行为的危险,他们与我一样随时待命,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甚至对自己恶言相向的人,愿意尽己所能去保障她的法律权利和人身安全,这是职责,也是使命。

法援的故事不胜枚举,虽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能圆满,也不是每一个法援案都能胜诉,但我自觉问心无愧,因为我一直认为:对我来说或许只是一个不那么起眼的案子,但对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当事人全部的人生意义。受人之托,自当全力以赴,这不因法援还是非法援而有所区别。执业十年未曾总结,或许可以借本文给自己一个期许。“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我相信千千万万法援人会继续投身于此,为了每一个受援人的合法权利奔走在这片土地。

(来源 : 禅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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