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对于企业就像是我们每个人对应自己的专属身份证一样,如果企业没有这个“身份证”不仅会在日常经营中“处处受限”,同时还存在违法违纪的问题。但是关于营业执照的那些事,您能读懂多少呢,要注意些什么?上面的信息都代表了什么意思?本文梳理了“一点注意、两个认清、三件要事”,带大家一分钟了解营业执照的那些事。
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给经营主体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依照《公司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所在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日期是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有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等事宜。
一点注意
注意营业执照上面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就可以自主选择申请开展经营活动的项目。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许可经营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才能开展经营。简单地说,就是证照齐全才可以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就是有照无证的违法经营了。所以并不是任何情况下,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的,还是要依法依规确认经营范围。
两个认清
(一)认清“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营业执照中有关负责人的事项,有标记为负责人的,也有标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上面所记载是法定代表人的,表明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例:有限责任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而《营业执照》上面记载是负责人的,通常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例: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通过这一差异我们可判断出组织的法律性质。
(二)认清公司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正本用于亮照经营,每个企业只核发一张,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不然就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副本是为折叠方式的,尺寸变小,便于携带,企业依据需要可向所在的登记机关申请核发多个副本,可用于签订合同、招投标、银行开户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一旦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定要记得妥善保管哟。同时,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件要事
一是信息公示。企业年报要按时,信息公示要及时。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同时,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是变更登记。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名称、经营场所(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是及时注销。注销登记为依申请许可登记事项,不会随时间流逝自动注销。企业遇注销情形,需及时主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否则由于停业主体造成的不良后果都要承担相应责任,甚至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高明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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