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遇火灾,受灾现场证据怎么固定?
公证可以帮到您。
近日,我区某纺织品加工店经营者火急火燎来到三水公证处乐平公证服务点咨询证据保全公证问题。
据经营者介绍:其系外地人,几年前来到三水经营纺织品加工店,一家老小的日常生活开支基本都是靠加工店的收入来维持。2022年10月,邻厂发生大火,火势迅速蔓延并殃及其经营场所,导致其经营场所及内部堆放的纺织品严重烧毁,估算经济损失数十万元。虽然消防部门对此次火灾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但索赔之路尤为艰辛,现在距离火灾发生已逾一年,仍索赔无果,但复工复产迫在眉睫。另外,此次火灾将临近几家个体户经营场所的界限已经烧毁,部分个体户称会在近期清理受灾现场,为防止其经营场所受灾现场证据被破坏,故申请证据保全公证。
三水公证处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公证员跟进此案。经现场查看,该经营场所及堆放物品烧毁严重,一片狼藉,部分地面钢板及钉子外露,寸步难行,为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公证人员克服困难,行走在废墟中,对该经营场所的现状现貌进行保全证据,并加急出具了公证书,为该个体工商户日后维权提供坚实有效的法律保障,帮助其尽快复工复产。
大火无情,公证有情,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三水公证处将继续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公证优势”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效。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修订)》
第二条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 保全证据公证的种类:
(一)对书证的保全;
(二)对物证的保全;
(三)对视听资料的保全;
(四)对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的保全;
(五)对行为过程和事实的保全。
第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
(二)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四)与申请保全证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来源:佛山市三水公证处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