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夜景卫星图上,粤港澳大湾区灯火辉煌、熠熠生辉。不少港澳青年来到内地、到东莞就业创业,在湾区扎根筑梦。来莞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注意了——这篇文的政策信息为您而来!
跟着来看看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系列政策。新的一年,快乐申请福利吧!
1.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香港青年,在计划实施期间被安排在东莞市就业,由东莞市财政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服务补贴
对受聘为东莞市“大湾区职场导师”,并且为有意向在东莞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职业指导、实习指导、求职推荐或公益活动服务的香港人士发放职场导师计划服务补贴。
3.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奖补
经评定,获批东莞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可获得30万元的建设奖补。
4.创业培训补贴
鼓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含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港澳台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人员除外)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并按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人数给予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意识培训(GYB)每人补贴300元,创办企业培训(SYB)每人补贴12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补贴2000元,特色创业实训每人补贴2800元。
5.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
东莞市登记注册5年内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经营者, 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按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承办机构定额补助。
6.一次性创业资助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返乡创业人员,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以及已落户东莞的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 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7.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并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且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8.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以下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9.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经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者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按规定条件发放,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带动就业5人及以上(不含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借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足足九大项,就问你们心不心动!有兴趣来东莞创业就业的港澳同胞们,业务办理方式见下——
业务办理方式:线上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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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86411840
人社分局业务咨询电话:86177288
南方+记者 陈琬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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