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两会·看检察】依法开展支持起诉 精准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惠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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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了官司、打不起官司

是摆在诉讼弱势群体面前的急难愁盼

而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支持起诉

则为弱势群体“撑腰”

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这一制度能够帮助当事人排除行使诉讼权利的各种阻碍性因素,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民事诉讼解决矛盾纷争、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功能,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惠州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对诉讼能力偏弱的特殊群体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助力解决“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案件105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能动履职,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

惠州检察机关将民事支持起诉与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深度融合,对外主动走访法院、人社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对内强化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控告申诉部门的衔接,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全面了解特殊群体维权情况,保障特殊群体平等行使诉权。如龙门县检察院通过主动走访法院发现案件线索,帮助诉讼能力较弱的一名智力残疾人莫某诉请法院赔偿其父交通事故身亡后的有关费用,目前法院已判令梁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100.7万余元给莫某。

协调联动,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深化与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展现检察机关的履职担当。惠东县检察院在对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依法开展支持起诉过程中,考虑到大部分农民工在黄埠镇务工和居住,商请县法院启动绿色通道,并由黄埠法庭受理该案,以减少农民工的路途时间和交通成本。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免交案件受理费,在得知工人们有部分证据取证存在困难时立即联系县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协助调取证据材料,确保农民工顺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7天内帮助66名农民工成功拿回了薪酬58万余元。

司法为民,用心用情解民忧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重点关注辖区内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运用支持起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如大亚湾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追索赡养费支持起诉案过程中,帮助独居老人李某联络法律援助机构,争取指定援助律师,及时向李某提供撰写法律文书、收集证据材料、帮助确定亲子关系等帮助,为其顺利起诉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章立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加强对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建章立制,着力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细则,明确、规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审查、调解等,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惠东县检察院、大亚湾区检察院分别与当地法院联签了《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实施意见(试行)》,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惠阳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和信访局签订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试行)》,搭建起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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