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两会·看检察】派驻与巡回双剑合璧 共护司法公平正义

惠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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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组》电视剧的热播

让“巡回检察”走进大众视野

深化监狱巡回检察

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

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

巡回检察正和派驻检察一道

一步一个脚印有序推进

让我们一起看看惠州检察机关

推进“派驻+巡回”监督模式的精彩实践

2023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先后开展对看守所、监狱和社区矫正的巡回检察工作,同时不断夯实派驻检察基础,加强派驻检察质量建设,推进“派驻+巡回”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从而实现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双剑合璧”,共同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擦亮派驻“探头”,夯实派驻检察基础

派驻检察室是人民检察院在监管场所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派出机构,代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积极做好巡回检察的辅助、保障和联络工作,跟踪、督促执行机关落实相关整改意见。例如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惠州市看守所巡回检察结束后,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惠州市看守所检察室持续跟踪、督促市看守所进行问题整改,协助看守所摸清问题根源。

高悬巡回“利剑”,抓好巡回检察重点

巡回检察的威力在于通过时间、人员、地点不固定的巡回,增强检察的突然性,防止“权力同化”“利益勾结”,从而实现监督效果的最优化。巡回检察开始前,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巡回检察工作任务和被检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别制定了对社区矫正、看守所和监狱的不同巡回检察方案,调取被巡回检察单位的案卷材料、监控资料,采取阅卷、采集数据、实地察看有关场所等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检察,共查阅案卷资料两千六百余册,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反馈意见、监督意见、检察建议,推动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兼治标本,凝聚法治“公约数”

检察的实效体现在真正帮助被检察的单位提高刑罚执行的工作规范化水平,共护司法公平正义。通过对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制发法律文书,督促、推动了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转变执法理念,有效帮助其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实现了从“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的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也有效推动派驻检察工作模式从“办事”向“办案”转变,派驻检察室更加积极主动履职,因时制宜地调整监督方式,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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