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这些地方可放烟花!时间地点公布

佛山发布

最新通告!

近日,南海区、高明区发布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通告

南海区在2024年度

设置22个燃放区域

供市民

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高明区公布了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部分区域

南海区:

2024年设置22个燃放区域

01

燃放时间(2024年)

允许在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时间:

(一)春节、元宵节(2月7日至2月25日):农历年廿八、年廿九(即2月7日和2月8日)10时至23时,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即2月9日和2月10日)全天,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即2月11日至2月25日)10时至23时。

(二)清明节(4月3日至4月6日):10时至22时。

(三)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5日):10时至22时。

(四)端午节(6月7日至6月10日):10时至22时。

(五)中秋节(9月14日至9月17日):10时至22时。

(六)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10时至22时。

02

燃放区域

(一)南海区在2024年度设置22个燃放区域供市民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桂城街道:①滨江公园燃放区域;②东信北路燃放区域。

九江镇:①江滨渔港东侧湿地公园燃放区域;②沙头阳光城北侧湿地公园燃放区域。

西樵镇:①渔耕粤韵燃放区域;②山根对开滩涂燃放区域;③听音湖片区一燃放区域。

丹灶镇:①桂丹路沙滘桥东南侧300米堤围空地燃放区域;②丹灶水利所南侧500米堤围空地燃放区域。

狮山镇:①狮岭村委会东沙围以西燃放区域;②博爱湖公园北区附近新路段燃放区域;③新境村委会金沙大桥以西滩地燃放区域;④南浦村委会合丰围以东燃放区域。

大沥镇:①黄岐公园燃放区域;②伯奇路与沿江路交叉位置燃放区域;③黎边路燃放区域;④聚龙大道燃放区域。

里水镇:①和顺文体公园河边燃放区域;②金溪湿地公园燃放区域;③宏宇天御江畔与万科里之间的道路旁燃放区域;④大冲大甘路燃放区域;⑤贤鲁岛西岸中段燃放区域。

(二)除划定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南海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示意图

桂城街道

(一)滨江公园燃放区域

(二)东信北路燃放区域

九江镇

()江滨渔港东侧湿地公园燃放区域

()沙头阳光城北侧湿地公园燃放区域

西樵镇

(一)渔耕粤韵燃放区域

(二)山根对开滩涂燃放区域

(三)听音湖片区一燃放区域

丹灶镇

(一)桂丹路沙滘桥东南侧300米堤围空地燃放区域

(二)丹灶水利所南侧500米堤围空地燃放区域

狮山镇

(一)狮岭村委会东沙围以西燃放区域

(二)博爱湖公园北区附近新路段燃放区域

(三)新境村委会金沙大桥以西滩地燃放区域

(四)南浦村委会合丰围以东燃放区域

大沥镇

(一)黄岐公园燃放区域

(二)伯奇路与沿江路交叉位置燃放区域

(三)黎边路燃放区域

(四)聚龙大道燃放区域

里水镇

(一)和顺文体公园河边燃放区域

(二)金溪湿地公园燃放区域

(三)宏宇天御江畔与万科里之间的道路旁燃放区域

(四)大冲大甘路燃放区域

(五)贤鲁岛西岸中段燃放区域

03

燃放种类

市民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字样),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04

禁止事项和处罚措施

(一)应在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点应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无证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

(二)燃放区域内设置有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30米内燃放地面类烟花爆竹,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80米内燃放空类烟花爆竹。

(三)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高压线、窨井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七)市民不得在燃放区域以外的地方存放烟花爆竹。

(八)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高明区:

春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但请前往规定的有关区域

1月12日

高明区公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01

禁止燃放区域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荷城街道中山、岭南、金华、竹园、长安、健力、安泰、月明、育才、三洲、河江、泰华、明湖、罗西、伦埇、阮埇、苏村等十七个村居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不包括以下地点:沿江路以东(君御海城至滨河PARK段)、海滨公园、西岸大桥起往沧江水闸方向300米河堤段。

除此之外,高明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人口密集居住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的区域,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02

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03

违规处罚

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年高明区

再次提醒

请各位市民留意相关规定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

时间及地点放烟花!

编辑 黄逸豪 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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