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上路开车必须要证照齐全,
可下面这位驾驶人
真是让人很无语
……
他不仅车辆脱审,
无证驾驶,还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4日晚,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桥区大队民警在无影山路开展酒醉驾违法查处行动。21时40分,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经检查点,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经检测,数值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落实宋某信息时,发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车辆已脱审。民警依法将其车辆暂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危害大,隐患多,
所付出的成本代价也极大。
无证驾驶的危害及处罚
危害:
无证驾驶人员缺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常存在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酒醉驾的危害及处罚
危害:
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痹作用,驾驶人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不能很好地操控车辆,同时,酒后易犯困、疲劳,此时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十二分,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酒后驾驶更是害人害己!
来源:济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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